台湾法务部长罗莹雪于3月28日至4月1日赴大陆参访,她在参访期间向陆方提出盼协助缉捕重大经济要犯陈由豪、罗福助等,获得大陆善意回应。
台法务部7日表示,大陆公安部门状况和台湾不同,还牵涉其他部门,机关有各行其是的问题存在。

罗莹雪是台湾首位以公务身分登陆访问的法务部长具指标性意义台法务部长罗莹雪是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架构下,应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前往北京和上海参访。她也是台湾首位以公务身分登陆访问的法务部长。
据报道,罗莹雪结束5天破冰访陆行程,返国后于7日行政院会中进行“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之执行成效与展望”报告。台行政院长张善政听取报告后表示,罗莹雪赴陆访问,全程使用“部长”官衔,两岸互动相关事项,均应本于对等、尊严原则,在办理活动时,名称也要符合该原则。
张善政指出,罗莹雪此行到大陆访问,除了稳固过去的基础,也拓展双方新的合作方向,如假释等与受刑人的人权有关事项,请法务部、陆委会等全力配合,持续精进。
张善政表示,协议执行7年多来,对于民众切身的电信诈骗、网路犯罪,及政府重视的毒品走私等犯罪打击,皆有相当成效,民众非常有感,成果不易,感谢相关单位配合。
而法务部次长陈明堂也在记者会说明,指罗莹雪以公职身分访陆,不能遭到矮化。罗莹雪会见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和国务院平行的副总理级,首长对首长,在等级上对等。
陈明堂表示,罗莹雪此行对大陆公安及相关部门提出亟需协助遣返的经济要犯,像是罗福助等人,陆方也善意回应,表示会在执行面尽量配合。
陈明堂强调,由于大陆公安部门状况和台湾不太一样,公安负责要犯缉捕,但可能牵涉其他部门,机关有各行其是的问题存在。公安表示在执行面会尽量配合。
陈明堂表示,两岸签署“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来,大陆协助缉捕遣返台湾的通缉犯有460人,等于1个月平均6人,不是没有成效,只是外界比较关注“大咖”,希望陆方能尽量配合缉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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