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州4名居民因在2014年香港占中运动期间转发文章,或在广州闹市展示横额等公开声援香港的示威者,8日早间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入狱1年零6个月至4年零6个月不等。

起诉书指谢丰夏还曾鼓动民众将雨伞打到天安门
曾声援香港占中运动的广州市民谢丰夏(化名谢文飞)与王默被判监4年零6个月,张荣平(化名张圣雨)判监4年,梁勤辉被判监1年零6个月。该报道还称广州中院外围观的人在社交网站上指多名到场声援被告的人士被公安带走,挪威、比利时、英国、美国等国家派员到场,境外媒体采访被阻挠。
据公开的判决书引述,控方广州市检察院指指被告谢丰夏,化名“谢文飞”,39岁,户籍位于湖南郴州。另一被告是43岁的王默,户籍位于江苏淮安。两人在2014年10月3日被羁押,次日被拘留,11月10日被正式逮捕,后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曾上街拉横幅,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占中运动(又被称占领运动、雨伞革命等)期间,谢丰夏、王默和张荣平在广州街头,拉起写上“支持占中”的横额,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拘捕3人,后又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梁勤辉是网络作家,他曾经发表支持“占中”的言论,2015年被捕。至庭审宣判,4人已被羁押超一年。
控方续指,从2012年开始,谢丰夏与王默对生活现状及社会主义制度不满,受境外自由思想的影响,萌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想法,由此从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
起诉书也指谢丰夏与王默于2014年10月3日又伙同他人统一穿着印有“当人民恐惧政府即为暴政”等字T-恤,在广州市越秀区一沙岛广州大桥桥底附近的公共场所拉印有:“自由无价!支持香港,为自由而战!”字样的横幅,煽动民众挺香港占中运动,并将活动图片发布于互联网,扩大影响。
当庭上诉,王默律师认定判决系因占中香港电台消息称王默的代表律师陈科云表示,判决不公平和荒唐,认为两人是因支持香港“占中”,才被重判。他说王默和另一名被告谢文飞当庭上诉。
陈表示判决指王默在网上三不或转载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定罚借口,他指有关言论于“占中”前已发布,但王默在支持“占中”后才被捕,反映案件与“占中”有关。
2015年10月,占领运动爆发一周年时,国际特赦组织曾经发表声明呼吁内地释放8名社运人士。这8人中,孙昌兰、陈启棠、王默、谢丰夏、孙峰和张荣平6人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捕,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15年。纪斯尊及叶晓铮则被控“寻衅滋事”、“公共场所聚众扰乱秩序”等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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