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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官员持毒以普通量刑上限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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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4月7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毒品犯罪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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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日益重视毒品对中共官员的危害(图源:VCG)

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非法持有毒品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将被直接认定为刑法相关规定中的“情节严重”,适用更高幅度的法定刑。

另外,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可以低于通常的数量标准定罪量刑。

例如,如普通人非法持有毒品达到最初起刑标准,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公职人员持同样数量毒品,就会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的尤其徒刑,并处罚金。

《解释》还规定了28种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新增了12种新类型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并整体下调了33种制度物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该《解释》将从4月11日起施行。

4月7日最高法的新闻发布会上还特别提到了“吸毒市长”龚卫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审判长方文军说,国家工作人员本应自觉抵制毒品、积极与毒品犯罪作斗争,如果这部分人反过来去实施毒品犯罪,无疑有更为恶劣社会

影响和更大社会危害。

2015年4月,原湖南临湘市长龚卫国因涉嫌吸毒被立案调查。

另外,4月5日,长沙廉政网发表了一篇题为《浏阳:“七个一律”严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吸毒行为》的文章,透露去年湖南浏阳市查处了吸毒涉毒的37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文章称,针对党员干部涉毒的现像,浏阳市纪委制定出台了《浏阳市关于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吸毒行为的监督处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发现市管干部有吸毒行为的,一律给予免职等组织处理;凡有吸毒行为记录的,一

律不予以提拨重用。

《办法》还指,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发生吸毒行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湖南官员涉毒屡屡被爆出。除了浏阳市,《法制晚报》曾报道,截至去年10月,湖南省衡阳县有39名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被查出涉毒。

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刘跃进对媒体表示,从查获的情况看,公职人员和明星涉毒的绝对数量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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