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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组党违法 胡汉清倡不引国安法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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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政协委员暨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汉清表示,提出港独言论者正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加上他们已经有实际组党行动,已违反《刑事罪行条例》,促请特区政府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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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族党被胡汉清认为煽动意图白得不能再白

胡汉清又指将联同另外两名政协刘兆佳及黄贵国向人大提出紧急联合提案,建议人大在本届任期内,不要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将国家安全法引入香港,应让香港政府有空间自行立法。胡汉清形容,联合紧急提案是为了“守住”本港法律,因为若果中央政府认为目前香港法律无法维护国家安全,可能透过附件三引入内地国安法。

胡续指香港政府可能碍于“心魔”,回归近20年仍未就“23条”立法,政府应主动邀请各方讨论,然后透过本地立法处理国家安全法律问题。胡指紧急提案目前仍在起草阶段,预计下周可正式提交。

胡形容香港民族党的成立,显示有关人士并非只是讨论港独,而是有实际行动危害国家安全,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二条叛逆罪,以及具有煽动意图。根据法例,违反叛逆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另《条例》第十条列明,任何人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首次被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1人民币约合0.155美元)及监禁2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3年。

胡汉清强调,香港民族党相关人士表明不排除武力达到港独,煽动意图是“白得不能再白”,他更指当年港英政府就是以此例拘捕曾德成,促请港府明确表明,成立提倡港党的政党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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