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媒体把梁振英的行李丑闻,称为真相未明,各有道理的「罗生门」,实在是涂脂抹粉,混淆视听。事情简单不过:梁氏一家,用特权,恃淫威,胁迫机场人员替他们办事,违反行李安检既定规则。及后,局长、处长、机管局、机场保安一众高层,轮流上场,齐声护主,为梁氏一家清洗遗留下来的脏物,谎话连篇,祸及航空安全,连既有的规定,都毫无准则地肆意修改。
也许,行会新贵叶国谦透露了玄机,要机管局考虑设立机制,让类似的「失魂鱼」可以接回遗留的行李。那好了,有先例,就改吧。但不幸的是,规矩不是因事而改,而是因人而变。丑闻爆发,媒体行家争相放蛇,称行李遗留禁区以外,要求机场员工替他们取回。但记者的要求,无一例外被拒绝,与梁家小姐的优待有天渊之别。无论是机场保安、机管局、航空公司的前线员工,众口一词,斩钉截铁,说不可以代客拿行李入禁区,这样做会危及航空安全,也会令职员身陷险境。
对于民航处长罗崇文声称「这些事,以前有,将来都会发生」,机场前线人员直斥其非,指做法违反国际航空指引。民航处还未知衰,漏夜再发声明,指有关手提行李已满足有关保安规定。这完全是「语言伪术」的极致,如果真的毋须「同行同检」,为何香港媒体放蛇,乘客在网上发放的亲身体验,没有一个如梁家小姐一样,可以成功取回禁区外的行李?香港遗失行李的「失魂鱼」何其多,如果人人都可以这样做,机场前线员工岂不疲于奔命?如此不负责任的言论,竟一而再再而三出自香港高官之口,真是何其不幸!
同行同检属国际惯例
行李经过安检,确保不会危害航空安全,只是事情的其中一面。关键是,当职员拿到禁区外的行李,经过安全检查的时候,万一发现行李内有任何违禁品,例如军火利器毒品之类,谁人应该负上刑责?是行李主人?他可以说是给人插赃嫁祸。是机场员工?绝对是无辜惹祸。 「同行同检」是长期行之有效的安全规则,不是香港独有,而是国际惯例,绝对不应因人而异而作出修改。
但凡事都有例外。据曾做过机场保安的听众说,有三类人可以不用亲身到禁区外取回遗失的行李:身体残障行动不便者、小童、重要人物(VIP)。而VIP的定义,虽有很多争议的空间,但绝对不是没有客观标准。
梁振英的女儿并非残障,也非小孩,那么她是VIP吗?如果明确得人尽皆知,梁太就不用交涉近一小时,再由梁振英介入,职员才在权力的淫威下乖乖就范,可见梁小姐并不是定义中的VIP。梁氏家训,可能就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若非如此,梁太跟职员争拗一小时,已有足够时间让女儿离开禁区取回行李了。
要求梁氏一家不滥用特权,恐怕比要骆驼穿过针孔还难,不提也罢。前线员工对违反规定的要求没有严词拒绝,因担心饭碗不保。保安局、民航处、机管局、机场保安,包庇特权,隐瞒真相,是非颠倒,层层争着为梁振英一家清洁脏物。丑闻越闹越大,显示每个关键环节都没有坚守原则,令滥权畅通无阻,导致灾难发生。剩下来的,只有第四权的新闻媒体,发挥监察与制衡的作用。
本身是机师的公民党成员谭文豪发起「联署找真相彻查机管局」,短短两日已获得近3万人签名。空勤人员总工会去信要求民航处澄清,否则发起静坐。众怒已经惹起,《人民日报》的「特事特办」变「私事特办」的评论,说明丑闻已惊动中央。坐在火山口上的梁振英会如何应对,好戏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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