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任平机会主席一职的陈章明教授竟然爆出秘捞丑闻。根事情是发生在2013年,陈章明任职岭大期间,当时香港管理专业协会曾支付陈章明8,000元作为博士论文导师费用。但陈章明没有向岭大申报这校外工作报酬。当传媒要求他解释为何没有申报的原因,陈章明却声称早已向岭大社区学院申报。当然,假的真不了,最终陈章明承认他是应国力书院校长邀请才出任菲律宾太历国立大学(TSU)的博士论文导师,但并没有向岭大申报这8,000元酬金。
不少民主派的议员和政治团体认为陈章明讲大话,应该辞去平机会主席的职务。但笔者相信,这理由未必能够定他「死罪」,因为他可以解释,他是讲座教授,在岭大有大量行政工作,加上他是「公职王」,要处理很多会议和公共事务,所以才忘记申报。对部份市民来说,这是可以理解的。
对笔者来说,整件秘捞丑闻是值得仔细思考,而最可疑的地方有两方面。第一,虽然陈章明声称忘记向岭大申报,但他有向税务局作出申报,这种选择性的「善忘症」实在令人难以理解。究竟陈章明是否不希望岭大知道他的博士生郑琴渊同时报读由国力书院代理菲律宾太历国立大学的博士课程呢?这方面是值得跟进。从传媒报道,原来岭大全日制研究生在未经校方批准下同时入读另一专上学院,校方有权取消学生资格。非常明显,郑琴渊是同时在岭大和TSU修读两个不同的博士学位,由于陈章明是郑琴渊两份博士论文的主要导师,从这角度来分析,陈章明已犯上「知情不报」的错误,因为当时他是岭大的讲座教授,绝对知悉岭大研究生是不可以同时入读另一专上学院的。
第二,陈章明在处理郑琴渊的两份研究论文同样犯上严重错误。理大钟剑华在接受《苹果日报》访问时,批评郑琴渊于两份论文所用的个案是绝大部份相同,这做法是不适当的,但陈章明却回应,「一鸡两味」的做法是可以接受。
学生的论文涉嫌自我抄袭
笔者曾发表过不少研究论文,明白在学术研究要遵守一些基本守则,例如,当学者引用其他学者或什至自己的研究结果,必须清楚交代其出处。如果没有这样做,这行为便是抄袭。
然而,部份读者可能会问,在自己的研究论文中,即使引用自己在其他研究论文的成果也被视为抄袭,这是什么原因呢?答案是很简单,因为要防止将已经完成的论文重复发表,一旦出现这个情况,学者已犯上自我抄袭。在学术及道德上,均是不能接受的。
其实,在几年前,本地学界曾爆出几位大学教授以旧有或已完成的研究计划申请大学教育研究资助金,但最后被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发现并施以重罚,这几位学者在未来五年不可再申请研究经费。
虽然笔者没有直接比较郑琴渊两份论文,但基于其内容均是关于子女不愿供养父母而引起冲突和探讨调解机制,因此,是有可能出现重复的分析和内容,这方面亦值得我们小心审核。但有一点是非常重要,在郑琴渊的TSU博士论文的「文献参考」(Reference)并没有发现郑琴渊引用岭大论文,即是她没有交代在岭大论文采用大致相同个案,从这方面来看,郑琴渊已犯上「自我抄袭」,而陈章明身为这两份论文的主要导师,实在难辞其咎。
陈章明曾是岭大的讲座教授,又怎会不知道「行规」呢?如果他是大意,这只是展示他的无能,无论如何,以这等水平的人执掌平机会,笔者真是�眼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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