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6年4月16日)有一批访民因“集访”遭到10天拘留,期满释放了。一早,不少访民来到,地处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西路上的浦东新区拘留所门口迎接“出牢”的战友,其中有浦东新区的老访民丁菊英、吴凤华、谢云达等七八个受难者,他们的罪名几乎是统一格式,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是这么说的,“现查明你于2016年3月25日13时30分许在北京市永定门内西街甲1号国家信访局接待司门前扰乱单位秩序”,以下盖章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这里有两点必须强调:1、上海无权管北京的事;2、访民进信访局集访法律允许的;3、人还未进国家信访局就被拉进早已准备好的公交车,直送久敬庄。

《信访条例》第33条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上海访民因上海市政府“不作为”,不要说60天,就是600天照样顶住不办,根本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大家官官相护,信访办主任个个均是“许杰”。据了解,有关信访机关倒卖一封举报信,可得到3000~5000元。腐败导致越级;越级带来集访,《信访条例》第18条“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所以说,集访不犯法,而上海市公安局把访民“集访”诬陷为“抱团违法”。由此证明,法律变成了“糯米团”,要捏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访民进京上访法律依据是《宪法》第41条,公民有申诉、控告、检举、批评等等权利,大家当然不服,继续集访,结果被录像、拍照,一回到上海,所谓“一网打尽”,全部被拘留镇压。不说不知道,一说真要吓一跳,以上丁菊英老妈妈,年过半百,上访10多年,前后共拘留了23次,创中国吉尼斯“拘留”记录。浦东是这样,浦西也这样,全上海都在对“集访”访民实施“大抓捕”!
上海是中国改革开放领头羊,也是对依法治国另搞一套的急先锋。公安机关为了所谓“维稳”,对进京维权访民设置两条“红线”:一、不准到中南海;二、不准进入天安门,否则为踩“红线”,属非访即行政拘留。但是,自2016年1月开始,上海市公安局挨家挨户向访民送达《告知书》,把访民进国家信访局“集访”称作“抱团违法”,一律严惩不贷,又规定了第三条“红线”!
此三条“红线”,对访民而言,犹如三座大山!
发布人:“民告官”志愿者上海访民 宋嘉鸿 手机+861590191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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