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剧红是非多 关于《芈月传》的官司已有三起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2015年,由《甄嬛传》的导演郑晓龙执导、孙俪主演的另外一部大型古装电视剧《芈月传》,还没上映,话题却没断过。除了“演员阵容豪华”、“布景华丽”之外,《芈月传》的编剧和出品方之间的一系列官司,也吸引了不少眼球。

4月18日,该剧同名小说违约出版发行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之后的4月25日,关于该剧的署名权诉讼也即将开庭。另外,王小平日前又对蒋胜男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截止到现在,关于《芈月传》的官司已有三起。

文章配图

4月6日,孙俪抵台宣传《芈月传》(图源:VCG)

第一起:署名权纠纷 4月25日即将开庭

2015年11月10日,《芈月传》小说作者蒋胜男在贴出“关于《芈月传》小说及电视剧著作权纠纷说明”的长微博,指责电视剧《芈月传》片方剥夺自己著作权,不承认电视剧是根据小说改编,将只“提出过寥寥几点审稿意见”的王小平宣传成“总编剧”。据此,蒋胜男将《芈月传》的出品公司花儿影视诉至法院。

该微博发出时,电视剧《芈月传》即将开播,蒋胜男的言论迅速在网络上引起很大反响。之后,花儿影视作出回应,并曝光了之前与蒋胜男签订的合约、补充协议,表明片方并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花儿影视同时还将双方的剧本提交给了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进行专家比对,该案件即将于4月25日在温州鹿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第二起:小说违约出版 宣判之后的罗生门

就在蒋胜男发出长微博不久,花儿影视又将蒋胜男诉至朝阳法院,称其提前出版小说违约。花儿影视公司通过其官方微博公开表示,根据双方约定,电视剧《芈月传》原创编剧蒋胜男不得先于电视剧《芈月传》首播时间(即2015年11月30日)提前出版发行小说《芈月传》,但自2015年8月起,蒋胜男通过浙江文艺出版社就已陆续出版发行《芈月传》小说,截止花儿影视起诉时已出版发行至第4册(全6册)。

2015年11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就蒋胜男提前出版《芈月传》小说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1月24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蒋胜男违约,判令立即停止同名小说的出版发行,但对此结果蒋胜男不服,并提起上诉。

2016年4月18日,该案二审终审,花儿影视通过官方微博宣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全部事实的认定,确认了蒋胜男的违约行为。但随后,蒋胜男工作室官方微博却贴出判决书原件,称法院撤销原一审判决,驳回东阳花儿影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各执一词,令外界十分迷惑。

随后致电花儿影视相关负责人寻求解释,对方称当时的合同规定的是蒋胜男不得在《芈月传》播出前出版小说,但现在《芈月传》已经播完了,所以没办法再要求她停止出版,但这只是在显示结果里驳回一审的诉讼请求,蒋胜男在法律意义上仍然是违约的。对方同时表示,公司可能之后还会对这个案子进行追诉,“因为目前只是宣判,并没有实质意义的惩罚。”

第三起:名誉侵权案 王小平起诉蒋胜男诽谤

第三起案件是王小平个人对蒋胜男提起的诉讼。4月15日,王小平发微博表示,因为《芈月传》电视剧剧本的创作,蒋胜男在网络上散布了大量不实之词,自己被攻击得遍体鳞伤。针对蒋胜男的“污蔑和攻击”,王小平已于日前在北京东城区法院正式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名誉和尊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