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运随机杀人案造成4死22伤,最高法院开庭生死辩论后22日宣判,合议庭依4条杀人罪、22条杀人未遂罪,判处郑捷死刑、褫夺公权终身确定。郑捷成为第43名待执行枪决的死囚。被害死者张正翰父亲表示,杀人本来就要偿命,现今接连发生随机杀人案件,若郑捷早日伏法,会有遏阻作用。

郑捷上诉失败,维持原判死刑(图源:中央社)
最高法院22日判处郑捷死刑,审判长指出,判死刑的理由是因为郑捷是现行犯遭逮捕,罪证明确。他犯案的时候意识清楚、没有精神丧失,他的犯行已达最严重地步。两公约内国法化后,限缩死刑的适用范围,判死刑没有违反两公约,在未立法废死前,法院应依法判决。
台北捷运随机杀人案2014年5月21日案发,凶嫌郑捷拿钛钢刀挥砍车厢内逃窜的乘客,造成4死22轻重伤,一、二审法院日前都依4条杀人罪、22条杀人未遂罪,判处郑捷死刑、褫夺公权终身。郑捷不服,他上诉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7日开庭生死辩论,并创下首例提讯被告出庭。郑捷当庭再次向被害人及家属致歉,他也批评监所环境,指所内人犯都在做高劳力、低智商的工作,使受刑人成为“人形废弃物”,并说“矫正署干脆改名‘惩罚署’算了”。
中央社引述张正翰父亲指出,妻子知道郑捷于上午要宣判,心情就很差,还是不停在哭泣,全家人心情都很沉重,仍没有走出伤痛;获悉郑捷被判死刑定谳,与妻子前往家族的宗祠上香告慰儿子。
张正翰父亲表示,郑捷早就该判死刑定谳,这是还被害者家属公道,杀人本来就要偿命;现今接连发生随机杀人案件,若郑捷早日伏法,一定会有遏阻作用,可以导正“杀人又不会判死”的错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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