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4月23日世界读书日恰逢莎士比亚诞辰400周年。在世界读书日来临前夕,各种活动早已如火如荼。@单独视频4月19日起在新浪微博上发起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短视频计划,邀请文化名人和普通读者对着镜头介绍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说说喜欢的原因和对自己的影响,并朗读任一段落。截至4月23日上午十点,该话题已有2.2万评论量。网友们热情参与,纷纷晒出自己最喜欢的书。
在此,我们整理出部分名家最喜欢的书及其理由,以及网友最喜欢的25本书。

许知远:《印度:受伤的文明》
“我离它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理由:这本书好像我的一个过去十年的一个成长的母体之一吧。……“他作为一个边缘人,对于进入中心的渴望。”

梁鸿:《树上的男爵》
“始终热爱大地,升入天空。”
理由:就是文学可以用一种非常轻盈的文字,阐释或者表达,这个世界或者这个社会的沉重。

西川:佩索阿诗歌
“I am not in a hurry. In a hurry for what?”
理由:佩索阿的诗歌让我,就让我看到一种智力上的光亮。……所有的好诗,一定都像一把钥匙一样,一下把我打开了。

苗炜:《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几乎要大喊大叫,感到太他妈开心了。”
理由:这本书从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开始看,到现在已经反反复复看了很多次。每当我有那个心理危机的时候就会看一看。……人们经历一场巨大的洗礼之后,其实只能够沉默不语。

张定浩:《贾科梅蒂的画室》
“艺术作品不是留给一代代孩子,是赠予数不胜数的死者的。”
理由:只在最必要的时候写作,就是他非常的简洁和坚定。……把所有的外在的东西都去掉,然后呈现出人的那种孤独的本质。

止庵:《留情》
理由:推荐张爱玲的小说,一个是因为她写得特别深,她写出了人性和这个世界的最真实的情况。她不是一个说谎话的作家,不是一个说好话的作家,她是一个说真话的作家。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她的语言。她是我们现代文学里边,说的汉语是最美的。开始的时候,她还是有一点点年轻,有一点逞才,喜欢把一个作品写得非常饱满,写到极致。到了写《留情》的时候,有了一种好像有一些事情是说不太清楚的味道。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是欲言又休的。那么一个味道,对我而言,我感觉好。
《留情》写的是一个叫米先生的人,他呢有一个太太,但是现在他和另外一个女人,也就是他的妾在一起。那个人叫淳于敦凤,这个人比他小很多。他们俩人实际上并没有多么深的感情,他们只是相依为命,谁也没法离开谁,他们要在一起才能够活下去。这种感觉,我觉得跟我们的人生的状况是很契合的。

李银河:
《思维的乐趣》
理由:要说最喜欢的书应当是王小波的吧。他是完全是一个独立的写作者,没有任何的约束。他从最小的时候,你可以看出来还是不成熟的,就像他全集里头有早期作品,有点像试试笔。后来就越来越成熟了。王小波的写作过程中让人看出一种写作的快乐。
王小波的杂文《思维的乐趣》里的一段,是王小波写的他自己的生活,我觉得他写出了我们那一代人的那种感觉。就是我们当时都上山下乡,在农村生活很长时间。物质生活的贫困倒在其次,更重要的是那种精神上的那种饥渴。生命就那样虚耗过去了。我想都是非常能引起共鸣的。

笛安:《双城记》
理由:以我现在的眼光来看,将近二十年了,也许狄更斯不是最好的作家,但是我永远感谢狄更斯。在我懵懂的年纪,他给了我一种非常高贵而美好的体验。十三四岁那个年纪,有一种思维的习惯,就是我在看一本书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去寻找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但读这本书的时候,这样一种好人和坏人的寻找是失效的,曾经我认为是正义的一方越来越血腥跟残忍。不管社会的风向怎么变,永远是手无寸铁的人值得同情。我觉得这是那狄更斯用故事教给我的一个非常有力量的东西。
第二个就是,我非常感动的它这个里边的男主角,最终为了这个女主角所做的牺牲。我会觉得说原来爱一个人应该是这样。所以我记得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心里前所未有地在想一件事情,就是我希望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任何一个作家能在一个小朋友刚刚步入青春期的岁月里,去烙下这样一个痕迹,我都认为都是一个特别珍贵的。

凡客诚品创始人 陈年:
《红与黑》
理由:其实人生在很长的一个时段,都在求得认同,尤其在小的时候。
我推荐的这本书叫《红与黑》,二十岁左右的时候在看这本书,我觉得基本上还是维持着那种控诉的姿态,这种东西引起的共鸣可能还会比较多。但是在30岁的时候,因为已经经历了一些事情了,所以再看这本书的时候,就会觉得很搞笑。我说的搞笑是指司汤达那么认真地写下了我们那么多可笑的思想。
他特别重视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的第一次去抓她的手,我一想到这个情节都会颤抖,因为他是这么写的:“‘我必须握住这只手,’他对自己说。‘我应该使她同意把这只手留在我的手里。’说了这句话,于连浑身发抖,因为他毕竟只有十九岁,还从来没有握住过年轻女人的手。”然后他又接着说对自己说:“如果在午夜十二点,我还不能下定决心去握住这个就在我旁边的年轻女人的手,很明显,我仅仅是个懦夫,我要上楼到我的卧室里去开枪自杀。……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响了。请您务必注意,是在勇气的而不是爱情的最后一次努力之下,于连抓住了这只白皙丰满的手,这只手要费极大的力气才能从他手里抽回去,最后终于留在他的手里了。”
其实人生在很长的一个时段,都在求得认同,尤其在小的时候,很多贫民的小男孩,都是生活在,尤其是时代的巨变,生活在这种孤独的愤怒中。我们读到那段握手的时候,真的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回到自己的十九岁、十八岁、中学,第一次去握一个女孩的手。在这期间他疯狂的给自己使命般的、天才般的一些要求、一些职责。我说的这个搞笑可能也觉得,其实是人生青春走了,挺伤感的事情吧。

文珍:
《礼拜五或太平洋上的灵簿狱》
理由:我觉得其实人生充满凶险,就是可能随时随地都在崩塌和重建。
我最喜欢的是法国作家米歇尔•图尔尼埃的《礼拜五或太平洋上的灵薄狱》。在笛福的小说里面,礼拜五是鲁滨逊的重要助手,然后在小岛上建立生活,然后重新打造人类社会的秩序。但是图尔尼埃恰恰选择了在礼拜五出现之前,一个海员,一个想要发大财的淘金客,被生活的偶然、就被是一个海难抛弃到一个小岛。他被取消了所有的社会性,然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就像一个动物一样,在泥泞中吃着野果,找一切可以果腹的东西来充饥。
生活和写作都应该是一个自足的过程,就好像你随时随地都可以身处一个荒岛,但是你依然保有人的尊严。它对我的影响,肯能正好就是我从南方到北京来读书,那段时间,我考上了北大第一个文学研究与创作研究的研究生。那段时间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经验,因为我本科读的是金融,我自己的生活秩序也在崩塌之中,所以看到这样一本书,我就在想在什么样的情境中,哪怕没有一个人喝彩,没有一个人观看,那么我依然要建立自己的秩序,然后不断的上升,然后不断地克服你自己以前的局限。
对于我来说,它是一个小小的定心丸,一个小小的守护神,它会让我知道在法国,一个我完全不了解的作者曾经就我们所有人都知道的题材,写出一部很伟大的著作。而这个著作里,充满了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和尊严。
也许我们每个人内心都住着一个茫然的鲁滨逊,一直在和外界的荒芜、混乱斗争,与其在无边无际的破坏与坍塌之中建造起独属于自己的秩序和防御系统。也正因为此,我才会为这个饱含血泪的故事感到激动人心和心醉神迷。

周云蓬:
《伶人往事》
理由:
因为戏曲本身就是讲故事,它把一个故事唱出来,就跟你现在唱民谣一样。
我喜欢章诒和老师的名著《伶人往事》。章诒和老师可能自己小时候就看戏,所以她写起来就觉得特别生动,而且她的文字特别好,有一点点古典语言的优美。她写这些人的时候,本身也在像一个剧本一样。标题就像宋词和元曲一样的标题。所以她写这些人就是,从形式到内容都非常得体、完美。
马连良这篇我特别喜欢。因为我在香山住的时候,后山就是马连良的墓,那个时候不太了解他,后来看了这本书才知道,那个墓地原来是梅兰芳家的。马连良去世的时候他家没有什么墓,他是可能被迫害了,然后就埋在梅兰芳家的墓园里。然后她写马连良写得那个晚年也很凄惨,就是去食堂打饭的时候,然后饭碗突然掉地上了,然后摔倒在地上就突然去世了。他当年早期是一个生活很精致的人,吃得很讲究。
这些戏曲人跟我们这代唱民谣的人有很相似的地方。所以我看他们那些人也是唱完戏的晚上大家一起喝酒聊天,然后第二天下午才起来。我觉得怎么跟我的生活怎么一模一样。这些人是纯粹在民间生长出来的,不是国家培养的剧团,自生自灭,靠自己的功夫吃饭。自己有绝活,然后你才能活下来。有的时候,我就觉得他们就是我们的先辈,或者是我们轮回过来的那些人。
那么,有一个阅读的习惯,这种习惯就像吃饭睡觉一样,这个东西特别好,而且能让你不断地更新吧,就像你的软件在不断地更新。对于我来说,阅读时我最好的更新的手段。我最庆幸的是自己有个阅读的习惯。无论是生活什么样的,或者在旅途中都是想听书。我的书主要是靠听,不是拿视觉去读。
网友们最喜欢的25本书:
1.余华《活着》
2.卡勒德.胡塞尼《追风筝的人》
3.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
4.毛姆《月亮与六便士》
5.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6.曹雪芹《红楼梦》
7.丹•布朗《达芬奇密码》
8.陈忠实《白鹿原》
9.王小波《黄金时代》
10.王小波《红拂夜奔》
11.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
12.路遥《平凡的世界》
13.宗萨蒋扬钦哲仁波切《正见》
14.霍达《穆斯林的葬礼》
15.柴静《看见》
16.严歌苓《扶桑》
17.东野圭吾《白夜行》
18.东野圭吾《解忧杂货店》
19.川端康成《雪国》
20.福楼拜《包法利夫人》
21.钱钟书《围城》
22.阿摩司•奥兹《爱与黑暗的故事》
23.赫尔曼•黑塞《德米安:彷徨少年时》
24.加布瑞埃拉•泽文《岛上书店》
25.保罗•柯艾略《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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