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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15年中国将投入30万亿元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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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22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表示,为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INDC)目标,中国从2016年到2030年将投入30万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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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振华称,为了实现INDC目标,2005年至2015年,中国已投入10.4万亿元人民币。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有效地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各国家间紧密的国际合作,而确定每个国家需要承担的责任和相应的贡献一直是促进国际合作的关键。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明确提出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奠定了基础。此后,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进一步量化了缔约方的减排承诺,建立了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的报告、审评和遵约审查模式。

“自上而下”的模式是《公约》进程初期所遵循的基本理念,即根据科学研究确定全球的减缓目标,“自上而下”地在各缔约方之间分配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最终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全球变暖的目标。

《京都议定书》完整地体现了这一理念:规定在2008年至2012年间,附件一缔约方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应比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在此目标下,欧盟、日本、加拿大、美国以及当时的东欧各国分担了相应的减排指标。因此“京都”模式也成为“自上而下”模式的另一个代名词。

然而,“自上而下”模式的实施并非一帆风顺,作为当时第一排放大国的美国拒绝核准《京都议定书》,给京都模式以沉重的打击,此后关于“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选择成为各界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

2013年,“国家自主决定贡献”(INDC)在华沙气候大会上被提出。在华沙决议中,强调了“贡献”的“国家自主决定”这一特征,进一步确立了“自下而上”的模式。

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定和承诺备受关注。2015年6月30日,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正式递交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档《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

文档指出,根据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国际责任担当,中国确定了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其中包括: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约45亿立方米。同时,中国将继续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在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城市、沿海、生态脆弱地区形成有效抵御气候变化风险的机制和能力,逐步完善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

对于中国的这一举动,国际社会均持比较认可的态度。2015年6月30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通过其发言人指出,中国政府正式提交的2020年后气候变化目标暨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档将对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新协议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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