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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首立宗教法 北京治疆临大考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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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宣布将在2016年起草一份反“宗教极端主义”的法规。由此新疆也将会成为中国第一个出台针对“宗教极端主义”的地方性宗教法规。起草地区宗教法规、消灭宗教极端主义再次将反恐重地新疆推到风口浪尖,甚至引起外界种种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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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

宗教立法未雨绸缪?

2016年1月1日中国《反恐法》开始生效,在《反恐法》生效之前新疆就对反“宗教极端主义”做了很多工作。事实上,2014年张春贤主政下的新疆成立一个隶属中共宣传部门的“意识形态研究中心”,该中心从新疆各高校和科研单位抽调相关问题的专家学者专职研究“意识形态”。在该中心的谏言下新疆从2014年开始开展去极端化的运动,在各大高校开展去极端化的图片巡回展出,一些少数民族干部被从各地州召集到乌鲁木齐参观图片展览。成立“智库”为张春贤提供了去极端化的思想支持,如今在新疆从城市到乡村去极端化的标语和宣传栏也随处可见。

2015年1月新疆去宗教极端化首先尝试在服饰上出台法规禁止戴面纱和罩袍。在此之前新疆已经开展了一年多的“靓丽工程”(禁止穿戴蒙面罩袍吉里巴甫服)等,为立法作为铺垫。而从法规出台以后的效果来看,在新疆的公共场合已经鲜有吉里巴浦服等被视为极端宗教服饰的出现。

针对极度宗教主义的界定存在立法上的模糊,新疆曾外派专家学者对中亚在治理宗教极端主义方面进行考察研究,在一名新疆高校法学院院长提交给高层的谏言中,其坦诚借鉴了大量哈萨克斯坦在禁绝宗教极端主义的经验。而在近年来新疆高校的学术论坛中学者与专家更是对宗教立法保持高度的关注。

由此可见,新疆地方当局的宗教立法未雨绸缪,在中央政府的《反恐法》出台不久,地方当局就旋即宣布将订立地方性的宗教法规反宗教极端主义。而对于外界认为的,宗教极端主义是中国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恐怖袭击”的原因,是否意味着新疆的反恐已经演变成为了反对宗教极端主义的战争呢?

宗教极端绑架民族

新疆的宗教极端较为特殊,近年来中国发生的一系列暴恐事件都映射着宗教极端主义的影子,在新疆宗教极端已经裹挟着政治性、排他性、暴力性加剧撕裂着族群关系和政府的矛盾。

首先,宗教极端主义思想本质是一种追求政治权力的诉求,它披着宗教的外衣,冠以宗教的名义,从事政治活动,谋取政治利益。而在新疆谋求“疆独”是宗教极端主义的最终目的。

其次,宗教极端加剧了地区族群的分裂,伊斯兰教本身具有的独立性就使得在新疆穆斯林族群和汉人族群有着很大的区别,然而宗教极端主义则是完全要撕裂之前维系的特殊而稍微缓和的族群关系,这种排他性就是希望利用宗教极端主义的外衣彻底强迫维吾尔族纳入到更加独立的体系中,而宗教极端主义利用宗教优势招募追随者。

再次,宗教极端主义惯用暴恐的手段谋求自己的诉求和影响,发生在2015年9月18日的阿克苏拜城煤矿事件就是典型的疆独利用暴力手段杀害了50名民众,事后被抓捕的疆独分子承认受宗教极端主义的洗脑。在官方披露的暴恐事件中十有八九与宗教极端拖不了干系,久而久之暴恐事件、宗教极端、极端视频书籍、非法讲经点等等都与新疆问题划上了等号。

宗教问题并非全部

其实,宗教问题不应该是新疆问题的全部,不管是王恩茂主政新疆,还是张春贤接替铁腕的王乐泉都延续了邓小平对少数民族的怀柔政策。而近年来多发的暴恐事件,宗教只是作为一种显性的因素裹挟了新疆其他问题而被扩大。

王恩茂就曾认为,治理新疆的关键,在于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和严格贯彻落实中共的民族政策。事实上,张春贤治疆可视为怀柔政策的演进,一手抓民生,另一手强硬的打击暴恐。并用其智囊提出的“五把钥匙”分化复杂的暴恐问题,使宗教的显性缩小到极端宗教的范围。

出台《宗教法》或只是更好的界定“极端宗教主义”,分化极端宗教利用特殊的民族信仰“绑架”民族问题,只有在规范的法制体系下才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民族的问题公民化、宗教的问题区分化 。万不可将打击极端宗教主义视为新疆反恐的全部,更不可过分的解读新疆首先出台《宗教法》法的先例。

今天,解决新疆问题更像是构建一个系统性的复杂工程,而反对极端主义只是这一复杂系统工程的一个环节。新疆当局的主要精力仍需延续改善民生及发展经济,一个多民族普遍富裕的新疆会使得这个系统工程的很多问题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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