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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伯涉剽窃案面临第3次诉讼 6500万元赔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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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斯汀-比伯(Justin Bieber)和他的恩师亚瑟小子(Usher)3年前被饶舌歌手德文科普兰(Devin Copeland)控告比伯2008年成名曲《Somebody to Love》是剽窃他同年发行的专辑《My Story II》里的同名歌曲。25日《Radar Online》报道,比伯将面临第3次诉讼,1千万美金(约人民币6500万)似乎赔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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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伯、亚瑟小子被控告剽窃

据《Radar Online》报道,法院公布29日比伯得前往维吉尼亚海滩出庭,回答德文科普兰指控的相关问题,然而去年6月法庭就表示2首同名歌曲十分相似,经过2次诉讼后,第3次比伯要打赢似乎有点难。在结果出来前比伯仍坚持歌曲是原创的,而德文科普兰则要求他赔偿1千万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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