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焚烧白皮书事件开审 黄之锋拒不认罪

声明:本文转载自 「南希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秘书长黄之锋、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及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伟业,被指2014年6月在中联办门外焚烧一个写有白皮书的横额时阻止警员灭火,事隔一年后被控阻差办公,众人否认控罪,案件5月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

文章配图

黄浩铭和罗冠聪各被控一项阻差办公罪(图源:Reuters/VCG)

据“香港01”和《明报》5月3日综合报道,被告黄浩铭和罗冠聪各被控一项阻差办公罪,而陈伟业和黄之锋则各被控两项阻差办公罪。控罪指他们在2014年6月11日,故意阻挠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警长何国柱和警员黎健文。

黄浩铭听过控罪后称:“焚烧白皮书无罪,政治检控可耻,我不认罪。”裁判官李绍豪提醒各被告法庭不是表达政见的地方,着各被告现阶段只须回答是否认罪即可,惟陈伟业仍以“政治抗争无罪”回应,李官无奈称“我当你不认罪啦。”至于黄之锋与罗冠聪则简单回答:“不认罪。”

到中联办烧横额 阻警员灭火

时任西区警署特遣队的督察李子威供称,当日在组织从西区警署游行至中联办前,已向黄浩铭表明有关集会未经批准,有机会受检控,但黄浩铭未有反应。

当组织抵达中联办示威区时,开始投掷白皮书及洒溪钱,其后黄浩铭拿出火机,燃烧一幅印有白皮书的横额,便衣警员黎健文上前欲淋熄火种,但遭黄浩铭及陈伟业阻挠;黎健文扑火不果,警民关系科警长何国柱拿灭火筒介入,扑灭火种。

李子威称记得黄浩铭和陈伟业阻挠警员,但他不记得两人当日身穿什么衣服。李续称,当日警长扑熄火种后,见到黄之锋指骂警长,但现场太嘈吵,他没法听到对话。

案件开审前,香港众志、社民连及人民力量在场外拉横额抗议。黄浩铭指案情简单,假若行为严重,应即场拘捕及起诉,惟事隔一年才被控阻差办公,斥责是百分之百的政治检控。罗冠聪强调白皮书框架是践踏香港人尊严,必定要反对到底,指焚烧白皮书无罪。

呈堂影片见黎汶洛与警争执

庭上播放录影片段的呈堂证供,黄浩铭拿出火机燃烧横额,警方多次意图阻止,最后警长何国柱以灭火筒喷熄火种。警方同时广播,警告不要冲击警方防线,陈伟业大叫:“几时有冲击警方防线呀?”另录影片段未有见黄之锋指骂警方,反而见黎汶洛稍有警员争执。

裁判官于案件开审时,指出控罪成立必须基于控方能证明有关警员正执行职务,而被告人是故意阻挠其职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