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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强奸中国女歌手 囚16年鞭2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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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无业青年在2013年凌晨拦截中国籍女歌手,在20分钟内当街三次强奸她和性侵她。被告昨日下午被判囚16年10个月两周和鞭打22下。

林俊明(译音,30岁)在2013年2月9日凌晨3时15分至3时35分,在罗拔申码头一带的马丁路到附近里峇峇利弄之间的三处,三度强在新加坡工作的中国籍KTV歌手(27岁)、两次逼她口交以及用手指性侵她和非礼她各一次。

高庭司法委员判刑时说,能在新加坡公路上安全行走的希望被被告令人震惊和明目张胆的行径给粉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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