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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硕士涉嫖案揭权力与性的暧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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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雷洋的死亡被带到了“嫖娼”的十字路口,那么按照官媒的思路,就要谈谈性与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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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嫖娼犯法,但总有人在做嫖娼的生意。春草割不尽,有关方面于是只能在监管和放任间留一只眼睛,确保太平无事就好。性与权力有时候常常暧昧不清,警察有时候抓,有时候不抓,于是街区里的“嫖客”永远有种侥幸心理。

时代再变,某种父权意志却贯穿了几百上千年,有时放任一下,有时又恐怖起来。

马克思主义的后人马尔库塞在《爱欲与文明》里,将马克思主义与弗洛伊德学说糅为一气,他的逻辑是,受快乐原则支配的无意识是先天的,因而更体现人的本质,无意识中的主要本能是生命本能和死亡本能,而前者就是爱欲。人的解放,当然包含了爱欲的解放。

“但是它并不是人的性欲的毫无限制地满足”,相反,是要爱欲进入劳动领域,使人摆脱异化劳动的痛苦。当然,现如今人没有被劳动解放,因此也无法预见人类大解放后男女关系是否就不需要警察的盯梢。

但唯一能确定的是,在没有实现乌托邦之前,法律是最可靠的绳索,它规定了人性里最不分明的灰色地带如何附着在社会活动的表层上。

不过,它也规范了什么时候权力应该进入,怎么进入;也只有法律能解释什么是个人自由,什么是法律“要管的”。

自由这个橡皮图章也许任何话题都能拿来用,但法律作为现实的准绳,却是再好不过的悲剧的避风港。

按照现在的舆论趋势,只要“雷洋嫖娼”这个说法坐实,那么他就是戴罪之人。按照以往的经验,罪犯之死很难引起普通百姓的注意,因为大部分人都认为“坏人就活该死”——“坏人”即道德败坏之人。有人试图以这个逻辑来运作此事,只可惜此时非彼时。既然提倡依法治国,那么人们更想知道,在雷洋案里,权力有没有越位,执法过程是否有不当之处。而就在这个节骨眼,监控摄像和执法摄像恰好缺位。说到底,不管雷洋有没有嫖娼,公众求解的是为何“死无对证”,而有人却装作不知道。

据现有的一些已被披露的细节看来,雷洋死前曾作出激烈的“反抗”,而他死于心脏病发,这两个细节是否成因果关系,恐怕还需要第三方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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