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中国最久冤案”海南陈满案近日落下帷幕。1993年,海南人陈满因涉嫌故意杀人与纵火被判死缓;2016年2月,此案再审改判,陈满被无罪释放。北京时间5月13日上午,海南高院和陈满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4美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

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院宣判:陈满无罪 (图源:新华社)
海南省高级法院消息称,该院已和陈满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万余元。对此,陈满向媒体表示“接受”,将积极面对今后生活。
1992年12月,海南海口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凶案发生几天后,四川籍青年陈满被锁定为凶手,并于1999年二审获判死缓。陈满坚称蒙冤,与其家人申诉。
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3月30日,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听证,索赔966万。
12日上午9点,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听证,陈满在其代理律师王万琼的陪同下出席了听证会。
陈满此次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中,一方面要求海南高院在央视等10余家国家及地方媒体向其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另一方面,要求海南高院作出966万余元的经济赔偿。
“966万的赔偿里主要包括300万的精神损失费、370万的误工费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以及100余万的家庭申冤支出补偿。”陈满说,“另外的则为医疗费用等相关层面的赔偿申请”。
13日上午,陈满向表示,海南高院曾3次主动找其商谈国家赔偿一事,至今未达到一致意思,但对于270余万的赔偿,表示“只能接受吧”。
“我们表示遗憾,但按国家赔偿法我们也认可了。”陈满告诉法晚记者,对于会不会继续申请,他说“要考虑各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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