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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原常委蒋尊玉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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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16日上午,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起诉书指控,1996年至2014年,被告人蒋尊玉在担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深圳市水务局局长、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主任、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黄泽平(另案处理)等14单位或个人承接建筑工程、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获通过他人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贿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65.67万元、港币467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开庭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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