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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落马官员当庭翻供:多数受贿系妻女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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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上午,深圳市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涉嫌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据报道,蒋尊玉涉嫌受贿的财物总额超过7,0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34美元,下同),不过,蒋尊玉在当日的庭审中突然翻供,称绝大多数受贿是妻女所为,与自己无关,引发舆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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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尊玉及其妻女结成“敛财共同体”,可谓中国官场“家族式腐败”的典型形态(图源:深圳政法网)

蒋尊玉受贿行为大多涉及房地产开发。

检方指控称,在土地资源极其紧缺、“寸土寸金”的深圳,蒋尊玉利用职务便利“前门当官、后门经商”,与家族成员在政商两界里应外合,搭城市土地开发“顺风车”寻租分肥。

检方指控称,1996年至2014年,蒋尊玉在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龙岗区委书记、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为黄泽平等14个单位或个人承接建筑工程、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265.6767万元、港币4670万元。

据了解,商人李卫平是蒋尊玉案中的核心人物之一。蒋尊玉涉嫌14项受贿事实有5项与李卫平有关,通过李卫平收取的贿款占受贿总额六成以上。

李卫平是蒋尊玉的“心腹”,据蒋尊玉称,他与李卫平常在一起玩牌,女儿直接喊李卫平“舅舅”。纪检部门材料显示,李卫平利用蒋尊玉的影响力帮人办事、为权钱交易牵线搭桥,甚至帮助安排蒋尊玉的情妇堕胎。

根据指控,在商人黄泽平承接深圳市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库等项目过程中,蒋尊玉通过李卫平收受黄泽平人民币709万元和港币50万元(1港元约合0.1288美元,下同)。

深圳市民中心项目负责人的证词透露,知道李卫平就是蒋尊玉的“代言人”,李卫平让其把项目给黄泽平做,他便调整评标方式让黄中标。蒋尊玉的辩护律师也称,不否认李卫平是借助蒋尊玉的影响力跟黄泽平等人要钱。

据报道,蒋尊玉并非“一个人在腐败”,不少受贿行为是通过亲友、家人进行的。16日的庭审上,

蒋尊玉推翻以往供述,称检方指控的多数受贿是其前妻、女儿收受或李卫平所为,他并不知情。

蒋尊玉和家人被指“前门当官、后门经商”。据报道,蒋尊玉的前妻李某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以其妹妹的名义成立做房地产项目咨询的“皮包公司”,并利用蒋尊玉在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工作的职务便利,以介绍地块转让、提供信息咨询等名目收取众多房地产开发商变相提供的利益,甚至向私企老板伸手索贿。为躲避组织调查,蒋尊玉和李某2013年协议离婚,但实际上仍同住一起。

除前妻之外,蒋尊玉的女儿蒋某丹也在该案中扮演重要角色。起诉书显示,蒋尊玉为李卫平获取高尔夫球场经营权、亲朋子女入学入职、承接旧城改造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其家人多次收受李卫平贿送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39.82万元、港币163万元。蒋尊玉在庭审中承认,蒋某丹结婚时,李卫平送去价值98万元的金条作为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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