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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色情 情侣大街拍裸照挑逗性十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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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多张疑似一对情侣的男女在云南省大理人民路等地拍摄的大尺度照片在网上引起关注。照片中,两人赤裸,并配合多个挑逗性动作,让人无法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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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男子在大理一所中学门前拍摄的裸照

北京时间5月25日下午1时许,云南省大理市公安局官微“@大理警方”发布消息称,针对此事件,大理警方已介入调查,事件调查情况将通过大理警方微博、微信及时向社会公布。

试图联系两位照片当事人,截至发稿时,未得到两人回复。从照片来看,两人是在深夜人少时在大理街头拍摄的照片,未看到围观群众。

照片中的出镜人物主要为一男一女,年纪不大,身材消瘦,均留长发。大部分照片是在两人全裸状态下拍摄。在照片中,两人有挑逗性动作,照片的拍摄地包括人民路路牌处、大理第四中学、一家音乐酒吧门口、春夏秋冬青

年旅舍外。

而大理第四中学是一所初中,在校生多是未成年学生。有家长担心,照片被公布后,多少会对学生的心理产生影响。“进出校门都觉得鸡皮疙瘩掉一地。”大理第四中学一名初三学生称,在校生大多已对该事了解,目前校方

还未对此事表态。

截至25日23时30分许,以“情侣大理拍裸照”为名的话题,已有56万多次阅读,多名网友称,不要把色情当做艺术,真正的身体艺术和色情无关。也有网友表示,希望两名拍照者向大理道歉。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向《新京报》表示,二人的行为确有不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因此,二人的行为不但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

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

此外,将照片发到网络上的行为,或面临行政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

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人民币,1人民币约合0.153美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常莎称,经核实,如果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上传及转发人员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面临刑事处罚。依据最高法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司法解释,向他人传播淫秽图片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

响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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