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竹一名牙医(51岁)为人妻(45岁)看诊时,听到对方婚姻触礁,常以佛法开导,没想到竟发生不伦恋,直到人妻丈夫从行车纪录器听见咸湿对话,怒控通奸,事后牙医愿以600万元(台币,下同,约18万3920美元)和解,却交部分钱就反悔,人妻丈夫愤而提告,法官昨判牙医需付540万元。
判决指出,人妻丈夫去年7月从行车纪录器听到咸湿对话,包括“我俩出去不做爱要干嘛?”、“在房间做,做完才好睡,早上起来再做一次,吃好早餐再做一次,退房前再做一次”,才发现妻子出轨,愤而提告。
据报导,牙医见事情曝光,愿意付600万元,人妻丈夫撤告后,牙医却毁约拒付余款,人妻丈夫便提出民事诉讼。法官认为,牙医有通奸之实,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判决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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