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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供水含沿 各部门集体失职 问责高官竟称无官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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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营房屋食水含铅量超标,引起市民不满和恐慌,专责的调查委员会指出,承建工程人员违规使用含铅焊料是「铅水」的直接成因,是所有持份者集体失职所致,但各方却推卸责任,最终令居民受害至深。不过,身为港府第二把交椅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认为,铅水事件是制度缺失,没有官员需要承担个人责任。至于委员会要求港府重新为公屋检验食水含铅量,政府则声言,会再成立另一国际委员会研究后,方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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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路透社照片

对于政务司长的「没有官员需要承担个人责任」论,不少立法会议员炮轰政府毫无承担,而今天各大报章的社论亦较多作出批评,直指香港的高官问责制恐怕亦已沦为纸上谈兵。

经市民投诉揭发后,港府去年发现全港有十一个由港府兴建及提供予低收入阶层居住的公共屋邨食水含铅量超出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约三万名公屋居民受潜在影响。由法官陈庆伟领导的独立调查委员会报告指出,水务及建屋指引均订明要用不含铅物料,并有看似完善的审查制度,但实情是水务署、房屋委员会、总承建商、分判商及水喉匠等所有持份者均集体失职,令「这个所谓的多重屏障审查制度已沦为纸上制度」,并将责任推卸给别人,属典型的推卸责任。由于所托非人,居民受害至深。

当中,报告以较大篇幅列出水务署的失职之处,包括未充分理解世卫铅含量标准的意义、未有按时更新法例和没有采用正确的取水样方式,坚持采集经冲透后的食水样本,而非各界人士「合情合理」要求的「头啖水」样本,有为署方辩护之嫌。另外,工程合约虽已订明必须使用无铅焊料,但所涉部门过分倚重以文件查核方式来监控总承建商的工程质素,而接获工程的四大总承建商亦没有设立有效机制去确保其分判商使用无铅焊料,样本审批沦为例行公事。

报告更披露,水务署在铅水风波发生后两个月,私下修订《水安全计划》条文,把承诺采纳「从源头到水龙头」方针为全港的食水质量承担责任,改为「由源头至分配」方针;并删去其确保食水安全的关键角色的条文,改为担当规管角色。报告直指水务署「如此推卸责任,香港市民一定深感失望」。

在政府公布报告的记者会上,各决策局长轮流道歉,而没有道歉的政务司长更辩称,铅水事件是制度缺失,并非个别官员有法不依、明知故犯或滥用权利,作出有损公众利益的行为,故此不算失职,没有官员需要承担个人责任。不过,政府会负担行政和政治责任,并会追讨承建商的合约及法律责任。

率先揭发食水含铅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黄碧云批评林郑月娥的言论莫名其妙,更不接受没有官员需要问责,她公开呼吁水务署长林天星辞职。

铅属重金属,长期接触会在体内累积,出现贫血、血压升高,甚至会令肾脏及脑神经系统受损,对胎儿影响更甚。学者解释,胎儿头半年属脑功能发展阶段,易受影响,如经母体摄取铅后,或致畸胎及智力迟钝;其次较受影响的,是脑部未发育完全的12岁以下小童,若铅毒入脑,便会智力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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