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6月3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原公安局长武长顺被提起公诉。据报道,武长顺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共六项罪名。

武长顺成落马老虎中“罪人之最”
截至目前,十八大后落马的大“老虎”中,涉嫌“六宗罪”的,只有武长顺一人。也因此,武长顺成为落马“老虎”中的“罪人之最”。
贪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检发布的起诉指控称,武长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武长顺于2014年7月落马,2015年2月被“双开”。
在中纪委的“双开”通报中,武长顺被指“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参加高档宴请”等,通报称:武长顺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受贿:天津公安系统内向其行贿者达23人
武长顺被指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仅天津市公安系统给武长顺行贿者就达23人。武长顺落马后,其女儿的住宅被检察人员搜查了一天,抄出2辆大货车物品,而武长顺自己的家中“查出的物品、财产总价值过亿(1元人民币约合0.1524美元,下同)。”
挪用公款: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
武长顺被检方指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
据报道,武长顺挪用公款1亿多元,另外,武长顺还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4亿元。
单位行贿:“为个人实际控制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
关于单位行贿罪名,武长顺被控“为个人实际控制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
据报道,与武长顺有瓜葛、直接与武长顺及其家族有直接利益输送的企业,在天津当地有多家,主要包括交通设施相关产业的公司。武长顺的弟弟武长富、堂兄武长贵都参与到相关公司的具体运作中。
据报道,武长顺家族控制的企业经营范围所涉内容几乎覆盖了与交通道路相关的所有业务,从公路交通设施、器材制造、安装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机动车辆检测技术,到户外广告、路牌、灯箱、霓虹灯的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策划,以及机动车牌照制作、车务信息咨询,无一不涉猎。
滥用职权:为好友儿子“摆平事情”
武长顺被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据报道,武长顺也曾为与其关系密切的赵少麟(江苏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之子赵晋“摆平事情”。在一次工程中,由于赵晋团队多次更改建筑结构设计,引起承包方不满。赵晋扬言要扣减数千万元施工款项,还要将该公司冯姓负责人“绳之以法”。之后,天津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冯姓负责人立案侦查,并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2014年在赵晋被带走一个多月后,武长顺也落马。
徇私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
2015年2月武长顺被“双开”时,只有涉嫌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五项。而在6月3日的公诉提高中,武长顺却多了一项罪名:徇私枉法。
武长顺被控“徇私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
据称,武长顺曾对属下挪用公款予以默许。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大港支队原政委、天津华同实业公司原总经理杜全顺,曾利用主管公司财务工作便利,经武长顺同意或个人擅自决定,先后多次挪用公司巨额资金,借给其亲属的公司用于偿还贷款、购买设备、资金周转等营利活动。
在武长顺落马一年多后,杜全顺也遭调查。
而武长顺也曾受到周永康的庇护。据报道,2007年6月,与武长顺关系匪浅的天津市公安局长宋平顺“自杀身亡”,武长顺也遭调查,但被时任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保下。“武长顺与周永康关系的确不错,周永康很赏识武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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