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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老大”狱中讨赌债 服刑获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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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黑老大”程幼泽(绰号“程三”)在高调出狱后,迅即被刑拘走出晋城监狱。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54岁的程幼泽第4次“进去”了。媒体爆料,程幼泽曾在狱中起诉讨要赌债,服刑、减刑也有诸多疑窦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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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黑老大程幼泽出狱图 (图源:网络视频截图)

5月30日,程幼泽的妻子刘颖(化名)在家中接受了媒体采访时表示,在程幼泽被抓回的当天,她也被警方带回配合调查。她表示为此事向公众和政府道歉。

据介绍,程幼泽出狱后即在海天大酒店举办酒宴,程幼泽的家人被安排在了一个包间里,外面大堂里则摆了二三十桌。刘颖说,本来他们是要订饭店的,但是这个酒店不是她安排订的,最终的饭钱她也不知道是谁结的。

值得一提的是,酒店200米范围内,东侧一墙之隔即是晋城市检察院,检察院东侧即是市公安局,依次挨着武警和消防。

狱中打官司 讨还赌债

裁判文书显示,2011年,正在服刑的程幼泽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归还7,8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1美元)的借款。他还讨要在经营赵某的煤矿期间,代其偿还煤矿欠王某的1,000万元,以及向泽州县煤炭工业局缴纳的150万元风险抵押金、评估的218万元资产款,共计1,368万元。

此前,他和团伙头目赵五庆以讨要赌债为由,曾将赵某非法拘禁14小时,其间逼迫其签订了一份煤矿转让合同书。

晋城中院一审认为,这7800万借中,有3,500万系非法赌债;2,500万元确实是程幼泽通过转账或以现金的方式借给了赵某。因此2,500万借款及利息,应当归还。程幼泽另外讨要的1,368万元,也应由赵还给程。

一审判决后,被告赵某不服。2012年,赵某病逝,其妻子提起上诉。2014年12月,山西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程幼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同意并执行。

不过,此后剧情发生变化。赵某的妻子不服山西高院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2015年8月,最高法作出裁定,指令山西高院再审。目前,山西高院仍未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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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黑老大程幼泽出狱图 (图源:网络视频截图)

服刑、减刑等或存问题

在“高调”出狱前,程幼泽因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故意伤害罪,获刑8年。如果不减刑,他的获释日期应该在2017年10月5日。此前,程幼泽已3次进监狱服刑,时间长达20年5个月。

此番程幼泽高调出狱,有网友根据报道,质疑其减刑存在问题。

晋城监狱知情人士透露,2014年程幼泽由太原市第三监狱转到晋城监狱服刑,被安排在地面监区劳动;承担做饭、打扫卫生、烧锅炉等劳动,“这相比井下劳动,不仅工作轻松,而且风险极小。”而“根据监狱规定,只要刑期超过一年,身体良好的,都要下井。”

此外,记者发现,2015年5月26日出版的《山西法制报》第三版刊发了一篇标题为“晋城监狱实现二十年无脱逃”的报道,署名为“程幼泽”。这篇仅221字的报道称:“5月23日,晋城监狱实现了连续二十年无在押犯人逃跑目标,为平安监狱建设又添新彩。”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在押犯若想减刑,就要靠累积加分,达到一定分值才能实现,而在报纸上发表稿件即是加分的一种方式。

此稿是否为程幼泽所写?程是否因此而获得减刑加分?晋城监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已成立调查组,调查程幼泽减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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