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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城中村改造受贿8千万,河北一社区居委会7名干部集体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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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河北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社区7名干部因受贿集体“翻船”,收受的贿赂款项总计超过8000万元。

经检察机关查明,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马长江、原社区居委会主任邢君海、居委会委员侯志永、妇联会主任李蕊、原社区居委会书记兼主任苏志刚等7人,在2009年至2011年间,借社区城中村改造,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石家庄锐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贿赂款共计8000多万元。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崔少波介绍,2014年12月和2015年3月,苏志刚和马长江、邢君海等7人因涉嫌受贿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今年4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现正等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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