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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富家女绑架案延至6月14日再审:案情未提及被告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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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参与罗君儿绑架勒索案的被告郑兴旺,早前决定改口认罪,香港高等法院安排被告6月10日重新答辩。但主审法官薛伟成参阅控方案情后,直指案情内容未有提及有关被告控罪部分,法庭不能以此案情内容接纳被告认罪。控方决定修改案情内容,至6月14日再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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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15年5月5日,主犯郑兴旺(戴着头罩)指认现场。

本案控罪指,被告郑兴旺(29岁)于2015年4月25日至28日间,串谋5名不知名男子,以武力方式,在违反罗君儿意愿下将她带走,并意图取得用以交换罗的赎金。

被告原定不认罪,法庭将案件排期至2017年2月7日开审,并于今年5月底进行审前覆核。但原定的审前覆核未有开庭,改在6月10日进行“答辩及判刑”。

法官薛伟成开庭后,即时向控方指出,控罪指出被告“以武力方式”犯案,可是案情内容未有陈述被告如何使用,或使用什么水平武力。同时,案情内容也无交代被告怎么参与本案,以及被告在犯案过程中做过什么。除此之外,法官未有在庭上透露其他案情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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