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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歧视 在台中国籍配偶立法院外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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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名大陆配偶15日前往台“立法院”抗议,要求取得身份证的年限由现行6年降低到与外籍配偶一样的4年。(图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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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全台湾目前有二十万名陆配,至今还没拿到身份证,他们要求立法院赶紧修法,通过“六改四草案”。在台大陆配偶手拉手,唱着我们都是一家人,手拿陈情标语,包围台湾立法院,争取公平反歧视。(图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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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湾规定,陆配结婚6年后才能取得“国民身份证”,外配只需4年;陆配申请入境需面谈,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籍外配虽亦需面谈,但其它国家籍外配免面谈;陆配长期居留每年限额1万5000人,外配无此规定。;陆配申请居留、定居需有保证人,外配免保证人;台籍配偶若有子女,就不许收养大陆配偶前婚(或未婚)子女,收养外国人则无此限制;陆配设籍后满10年始能担任公职,相对地,外配归化后即可担任11职等(含)以下公职,12职等(含)以上才需等10年后;陆配高等学历不被承认,不利其就业,外配无此问题;陆配犯任何轻罪均可能被迫离境,外配仅在经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上确定,且属故意犯罪者,才会遭废止居留许可之处分;陆配取得不动产之权利比外国人限制更严;陆配无法加入工会,因许可办法未订,受到限制,外配则无此问题。(图源:V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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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简称“婚促会”)理事长锺锦明,高雄市新移民社会发展协会(简称“新发会”)理事长锺锦明这两名“陆配维权斗士”在几年前曾接受记者专访,讲述了陆配这些年在台湾的生活境遇。湛秀英甚至在现场哽咽落泪,“我们不是敌人,只是一群在台湾认真生活的妈妈。”图为台南市东区崇明国中一名三年级女学生跳楼,引爆霸凌疑云。女学生的陆配母亲2015年10月22日公开女学生跳楼前留下的“遗书”。(图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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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湾陆委会统计,在台陆配人数,超过四十万人,有将近一半的陆配,尚未取得身份证。六改四修正草案,早在2012年11月,已经送进立法院,但迟迟没有下文,陆委会表示,2016年1月,已将草案,再次呈报行政院,并转送立法院重新审议,陆配向新政府喊话,应落实反歧视,和保障在台陆配的基本权益。图为数百名新住民2015年10月22日齐集市议会声援女学生母亲,许多人对女学生的遭遇频频拭泪。(图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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