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去年酒醉开车,撞上另一辆车,导致对方死亡的一名驾驶人,在对抗民事诉讼之际,打算把部分责任推给供酒的中餐馆。
26岁的麻州居民格梅兹(Michael Gomez)的律师,最近在新罕布夏州洛金汉郡高等法院提交文件,表示计画要求他认为造成33岁卡特(Phillip Carter)丧生的其他方,分摊部分法律责任。
格梅兹2015年6月16日在新罕州赛伦开车超速,不断更换车道,最后猛然撞上从福特车厂出来的卡特,格梅兹以杀人和鲁莽行为的指控被起诉。卡特的妻子梅林达.纳特(Melinda Nutter),对格梅兹提出民事诉讼。
纳特也控告赛伦中餐馆“阳明”(Yang Ming),宣称格梅兹已经酒醉,该餐馆还继续给他酒喝。
阳明否认给格梅兹的酒,足以让他喝醉,并称这场致命意外是格梅兹的罪行所致。
格梅兹否认所有指控和法律责任。在法院文件中,格梅兹的律师表示,阳明中餐馆“造成或很大部分导致”意外,如果格梅兹要负法律责任,阳明也应负责。
但是阳明坚称,该餐馆采用“负责商业作法”,车祸不是阳明有任何违法行为造成的,所以不必支付纳特寻求的赔偿。
格梅兹被关押在洛金汉郡监狱,如果杀人和鲁莽行为的指控成立,他面临在州监狱坐牢18年半到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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