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16中国好声音》火热首录当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了行为保全裁定:禁止灿星使用“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对此,灿星方面给出回应:我们会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

《2016中国好声音》开录采用全新“战车”模式
唐德祭出“保全裁定” 灿星回应:行政复议
北京时间2016年6月20日21时20分,根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丽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
行为保全,是指法院为了保护当事人一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得以顺利执行,避免造成损失或损失扩大,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的强制性措施。
消息一出,刚刚开录在即的《2016中国好声音》又一次卷入纷争,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2016中国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得到的回复是“我们会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并等待复议的最终结果。”
有媒体猜测,唐德此举更多的是为了干扰灿星“好声音”的节目制作。此次唐德申请行为保全的结果相当于将“中国好声音”冻结,在法院最终判决之前,唐德不能制作“the voice of …”,灿星也无法制作《中国好声音》。
“这其实是一个双输的局面,最终只有‘the voice of …’的模式方Talpa能从中获利。”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法院该裁决并未提及浙江卫视,因此不论结果如何,浙江卫视依然可以如期播出《2016中国好声音》。
《中国好声音》版权纠纷回顾
2016年年初,唐德影视以近4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中国好声音》原版节目模式,使得《中国好声音》版权易主。对此,灿星方面曾表示,虽然“ The Voice of…”的品牌属于Talpa,但“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称属于灿星,即便Talpa结束模式授权,灿星依然拥有“中国好声音”这个品牌。
4月20日,《The voice of…》原版权方Talpa的首席执行官Pim Schmitz在北京接受媒体访问时指控《中国好声音5》侵权。而灿星则回击反斥责Talpa公司疯狂敛财,曾先后与中国国内两家制作公司启动了《The Voice Of…》模式的版权谈判,挑动中国制作机构“内斗”,从而选择出价最高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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