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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狗肉节就是尊重公民自由的权利

最早反对狗肉节的,不是爱狗的同胞,而是那些“闲着没事儿干”的西方媒体。在日韩世界杯期间,多个西方国家的动物保护团体在韩国驻当地大使馆门前示威抗议韩国人吃狗肉,这些“矫情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威胁如韩国不制止这种“残忍”的饮食文化,他们将联合全球动物保护组织共同抵制世界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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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吃狗肉成了道德问题

值得留意的是韩国人的反应——他们认为食用狗肉是韩国历史与传统文化,不容侵犯与干涉,“韩国人都不管法国人吃鹅肝、马肉与蜗牛,法国人也不应该干涉韩国人吃狗肉”。

韩国人的理直气壮让玉林人情何以堪。同样是面对动物保护主义,玉林官方首先怂了:玉林市政府通过新华社发布了《关于所谓“夏至荔枝狗肉节”的几点说明》,称所谓狗肉节,“是夏至当地人们聚会的一种自发形式”,即指这样的狗肉节是当地习俗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自然产物。

如果狗肉节不带官办性质,是纯粹的商业行为,那么这种颇具争议性的事物,不妨交给市场去检验。

其实对于中国人来说,吃狗肉不应该有什么心理负担。历史上,狗是十足的凶兽。主要用来防护——看家护院,或是进攻——狩猎甚至除掉敌人。所以带上“狗”字,多半不是好词,比如“狗头军师”,又比如“狗腿子”。而且,狗与牛一样,都承担一些工作,同时肉可食用,春秋时期就有食用狗肉的记载。

在古代,狗肉是较为普遍的食材,但算不上高级食品。所谓“挂羊头卖狗肉”,就是说狗肉比羊肉便宜,屠夫为了多赚钱,用狗肉冒充羊肉。有诗云“仗义每多屠狗辈”,可见杀狗卖肉在当时是一项专门的职业。

西方人屡屡抨击亚洲人吃狗肉,但他们就真的不吃狗肉么?1870年普法战争期间,巴黎被困。包括家养宠物猫狗以至于动物园中的动物都被当作食物,维克多?雨果记载了此事,直到1910年,法国还有关于狗肉铺子的记载。西方人饿极了,一样也吃狗肉。

吃不吃狗肉,更多是家庭组织方式的异同,而非“野蛮”与“道德”的分野。西北欧的家多以夫妻为核心,偏向“小”家庭的陪伴,以感情来维系。中国的家多为以宗法权力结构成的“大家族”,用荣誉来约束。因此,西方家庭将猫狗看作情感伴侣,而中国传统家族对猫狗的感情就要淡漠一些,单纯是用来看家或捕鼠的工作动物。因此吃狗肉与否,更多是文化差异的体现。

狗肉长久以来,就是人类(尤其是东亚人)的一种肉食来源,这传统很正当。

由于各种各样的禁忌,或者个人偏好,各种肉都有人不吃,猪肉牛肉这些供应量最大的肉类,都不是人人想见的。如果人类采取了“我不吃,他人也不许吃”的标准,那么,因为吃肉问题,就可以打几次世界大战。这类世界大战并没有发生,因为多数人知道:自己的饮食习惯,并没有强制他人的力量。

你爱养狗当宠物,我认为你有这权利;你爱吃狗肉,我也认为你有这权利;我支持玉林的狗肉节一直办下去,这是爱吃狗肉人士的权利。

我不养狗,也不吃狗肉。但对爱吃狗肉的人群更偏袒:他们不给别人带来麻烦,单纯只为过过口瘾过过节——更何况,他们吃的狗肉并没有食品卫生安全的保障,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不同层面的侵害,更值得同情。

每个人都需要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人是依托自然世界的食物链才得以生存的,把这种行为道德化,其实也是在否定自身的生存权利。吃狗肉有问题,你吃的大米蔬菜难道不是牺牲了无数昆虫的生命换来的?这个道理并不难明白。

动物保护主义者的逻辑是混乱的。他们认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会不自觉地以保护狗权为由侵犯人权。在这个社会里,极端的做法并不一定有现实意义,因为这既证明不了自己,也无法改变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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