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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家属被判罪 释出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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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一年后,周的妻子贾晓晔、儿子周滨和侄子周锋分别获刑,也将开始牢狱生活。至此,周永康案显出一个不寻常的特点:周案除了牵涉〝秘书帮〞、〝石油帮〞、〝四川系〞、〝政法系〞等由工作关系形成的犯罪圈子外,更延伸到家属群体犯罪。而习近平阵营对周家属的处理并不手软。这背后究竟释出什么重要信息?

很明显,习近平政权目前仍是用经济罪形式来惩治与江泽民犯罪集团有关的罪犯。但周滨最严重的罪行并不是受贿罪,而是用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顶替死囚犯,不但从中获取巨额利润,而且这过程中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这是杀人罪。可这个重罪并没有周滨的列入罪行中。

这就涉及到一个极有意思的问题:习政权真的是要用经济罪了结这类罪犯呢?还是出于策略或整体部署等原因现在暂时没有用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起诉江派成员,但不排除日后作进一步的清算?如果是前者,习政权释放的信息中就不会有经济罪以外的迹象可循。如果是后者,习政权一定会对此释放某种信息,或用某种形式作出某种暗示,让人有迹可循。

事实是,习当局通过宣布判罪周滨的时间点,明确释出了一个重要信息。周滨被宣布判刑是6月15日。就在前一天6月14日美国国会全票通过了制止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决议案,而周滨和其父周永康都涉及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习当局实际上是对美国和国际社会做出一种呼应,意思就是:你那边在呼吁制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我这边已经在惩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犯了。

如果回顾一下,我们看到,习近平当局多次选择与法轮功有关的时间点处理迫害法轮功罪犯或做出重要表态。与法轮功有关的有几个重要日子:4.25、5.13、6.10和7.20(99年4月25日是法轮功学员集体和平上访日子;5月13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也是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生日;99年6月10日是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非法组织610办公室的日子;99年7月20日是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学员的日子)这些日子都被习近平选择用来作为打江的时间点。今年4.25前后,习近平罕见就信访、宗教和政法这三个与4‧25直接有关的敏感问题做出重要表态;今年5.13习近平当局通报令计划被提起公诉;去年6.10的后一天,6月11日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去年7.20令计划被〝双开〞和移送司法。我认为,习打击江的目的是既定的,选择日子是具有政治含义的。这一系列〝巧合〞并非巧合,而是在告诉公众:反腐是明线,暗线是打击迫害法轮功的江派血债帮。习正是通过不断选择与法轮功有关的时间点来处理江派,使法轮功问题明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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