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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版权战愈演愈烈 唐德付1.3亿斗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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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围绕着荷兰Talpa公司、影视唐德和灿星制作《中国好声音》版权官司再度升级,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知产法院)日前作出了行为保全裁定:禁止灿星使用“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陆媒据报道,唐德为了申请这一裁定,已经向法院付出了1.3亿(1人民币约合0.1518美元)的担保金,还有一定可能难以收回这笔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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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版权战愈演愈烈

为了一纸“保全裁定” 唐德付了1.3亿担保金

据报道,根据大陆现行法条规定,考虑责令停止有关行为所涉及的商品销售收益,以及合理的仓储、保管等费用,停止有关行为可能造成的合理损失等,保全裁定申请人需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

为了阻止将在小一个月后就要首播的《2016中国好声音》,唐德不得不忍痛出资。要知道截至2015年底,唐德影视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是14.8亿元、8.7亿元。1亿3千万对唐德而言也并非小数目。

如果在最终判决中胜诉,唐德的担保金自然可以收回,可是事情会只怕未必会这么顺利。

在知产法院公布裁定后,灿星方面表示:“我们会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并等待复议的最终结果。”如果灿星复议成功,则唐德不仅可能无法阻止“2016中国好声音”的制作播出,还有可能在判决后付出巨额赔偿,甚至将这1.3亿全搭进去。

由此看来,知产法院公布的裁定并非争端的终止,反倒是另一场恶斗的开始。灿星必将全力保证复议成功、“2016中国好声音”顺利播出。而唐德也将面临背水一战,如果败下阵来,输掉的不只是其计划制作的第五季《中国好声音》的先机,还有可能再加上高达1.3亿的担保金。

《好声音》版权之争何时休

《中国好声音》的版权争夺最早源于2016年1月20日。当天,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公司与荷兰Talpa传媒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Talpa将授予唐德影视《……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的开发、发行、营销等独家权利和许可,并向其提供创作和制作支持服务。

此后1月22日,Talpa 在香港提出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被告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

众所周知,之前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都是由原创节目模式的荷兰Talpa公司授权灿星公司,到了第五季,因为版权价加码,双方谈判破裂。

因版权问题,灿星在录制《2016中国好声音》做了很多改变。比如:换LOGO、英文名改成SING CHINA、把第五季《中国好声音》改成2016《中国好声音》……而且节目组把标志性的转椅也换成了战车。

尽管灿星做出改变,唐德仍认为灿星构成了侵权,并最终申请了行为保全。

“这其实是一个双输的局面,最终只有‘the voice of …’的模式方Talpa能从中获利。”有业内人士如此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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