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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府成欠3千万“老赖” 学者:上级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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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拖欠村民巨额债款长达13年,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政府被法院列入了失信“黑名单”。中国学者称,下级政府无力还债时,将上级政府追加为被执行人,以解决无法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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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长甸镇政府被执行人“老赖” (图源:新京报)

19年前,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政府的周胜喜在盘下镇政府厂房后发现,他厂房承负有镇政府巨额债务。周胜喜随后将镇政府起诉至法院。2003年,官司胜诉,但镇政府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时至今日,仍拖欠周胜喜本息共计3,7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1美元)。2016年6月,辽宁丹东市中院同意周胜喜的申请,将长甸镇政府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75岁的周胜喜是辽宁人,1997年8月,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进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该县长甸镇政府在改革镇办企业长甸砂轮厂的过程中,于1997年12月与周胜喜签订了合同,约定周胜喜支付镇政府220万元,同时承担砂轮厂债权债务各600万元左右。

合同签订后,周胜喜才发现镇政府所享有的债权,早已被他人把钱要走。他说:“我买到的不是企业,是企业600万的债务,这一下子让我陷入绝境……”

2001年5月,周胜喜将长甸镇政府起诉至丹东中院,法院判决镇政府赔偿393万元。长甸镇政府上诉至辽宁省高院,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2003年7月3日,丹东中院判决驳回周胜喜的诉讼请求,长甸镇政府不承担赔偿责任。周胜喜上诉。2003年12月,辽宁省高院终审判决,长甸镇政府赔偿周胜喜247万余元,并从1997年11月30日起承担相关利息及逾期付款的责任。

2004年8月,周胜喜向丹东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执行不到财产。2011年,丹东市中院强制执行,但镇政府“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就这样,周胜喜拿着胜诉判决,但就是一直拿不到钱。

现年75岁的周胜喜在漫长的诉讼和执行中被查出了多发性脑梗死、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最让他痛心的是,大儿子因病不治去世。当时,一身债务的周胜喜拿不出钱给儿子支付治疗费。

周胜喜的代理律师介绍,丹东中院曾想拍卖镇政府的旧办公楼,镇政府称,要求如果拍卖就新旧办公楼一起拍卖,法院遂中止拍卖;中院还曾划走镇政府的25万元,后镇政府称是扶贫款,需专款专用,法院又将钱退回。

据长甸镇政府田镇长介绍,自2005年以来,长甸镇政府共计向周胜喜支付106万元。田镇长称,并非政府不想还钱,但仅靠该镇自身根本还不上这些钱,还在申请县里帮助解决。他提出,希望可以暂停利息,挂账,否则“这样下去永远还不起这笔钱。”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执行专家谭秋桂向媒体表示,建议政府无力还债时,将上级政府追加为被执行人,以解决政府对判决的不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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