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的工资一直都是由她自己拿着,平时家里的一切开销都是由我支出。前阵子岳母突然生病住院了,我和老婆暂时没办法回国去看望她,老婆心里难受,就打了三万块给岳父,略尽儿女之责。
我妈不知道从哪里知道这件事,就之间找老婆问话。质问她为何不经家长同意就打钱回娘家,而且一打还打那么多,她让老婆去跟岳父把钱要回来。老婆委屈地向我哭诉,母亲生病,没能回国已经很难受了,自己的工资,自己打一点给娘家为什么要经过别人同意。我便跟我妈说钱是老婆自己挣的,岳母生病给点钱给她治病,也是人之常情,没必要那么大反应。老妈却说老婆挣的钱是公家钱,不能让她自作主张,女儿是不需要养父母的。我觉得我妈有些强词夺理,但毕竟她是我妈,我也没办法说什么。就跟她说这事就这么过去吧,以后谁也别再提了。结果,转过头,我妈就去指责我老婆,说她因为这点事就跟我告状,心眼太小,她警告老婆以后不准再这样自作主张,否则就让我俩离婚。
哎,自己的亲妈如此不讲道理,我却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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