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狼牙山五壮士”故事真实性的历史学者洪振快在一起名誉侵害诉讼中一审败诉。北京法院要求他向“五壮士”的后人“赔礼道歉”,并认为这段故事已经构成“中华民族共同记忆”,对它的质疑损害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价值”。

狼牙山五壮士雕像(图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狼牙山五壮士”是指在1941年抗日战争时期,五名中共领导的八路军士兵,在河北易县狼牙山战斗中抗击日军,在子弹打光后,纵身跳下数十丈深的悬崖,三人身亡,两人幸存。
这一事迹一直被官方宣传为“红色经典”。2013年,《炎黄春秋》杂志社前执行主编洪振快连发两文,质疑“五壮士”跳崖事迹的真实性,认为官方在叙写历史的过程中进行了“拔高”和“神化”。
文章受到左派的围攻,“五壮士”的后人,葛振林的儿子葛长生、宋学义的儿子宋福保去年八月将洪告上法庭,得到退役上将赵可铭、张黎的支持,全国瞩目。
北京西城区法院6月下午作出宣判,洪振快没有出庭。判决书长达数千字,法院认为,“狼牙山五壮士”及其精神,已经获得全民族的广泛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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