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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银行乱收费典型案例:只收费不提供实质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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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7月2日消息,7月1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商业银行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列举了只收费不服务、超出价目表收费、违规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转嫁成本、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6大类17个典型案例,将银行业乱收费的行为公之于众。

乱收费手段1:只收费不服务

据发改委列举的案例显示,有银行多与贷款捆绑收取投融资财务顾问费、账户资金托管费、投融资顾问费、常年财务顾问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金额动辄数百万,但是并无提供实质性服务。

除了捆绑贷款的各种收费外,发改委列举的案例中,还有向部分个人客户收取理财咨询报告手续费,只收费不服务。

乱收费方式2:超出价目表或自立项目收费

列举的案例中,有超标准收取银团贷款承诺费。某银行与A企业签订银团贷款合同,向A企业提供9.5亿元银团贷款,并在收费合同中约定按照当年未用余额的0.2%收取银团贷款承诺费。但此后银行向A公司收取银团贷款承诺费190万元。实际上,A公司当年未用余额应为7.4亿元,应按照7.4亿元×0.2%收取银团贷款承诺费148万元。

此外,列举的案例中,有独家贷款却收取银团服务费,而且金额高达400万元;有超标准收取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费;还有超范围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超范围收取银团贷款承诺费、超标准收取资金监管费、自立项目收取额度管理费等。

乱收费方式3:强制服务并收费

有银行向贷款客户捆绑强制收取个人汇款套餐手续费。A银行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过程中,分别以1888元、3888元、5888元、8888元的标准(或其中两个标准以上)向57名办理个人贷款的客户捆绑强制收取个人汇款套餐手续费,涉嫌违规。经查,该行于2013年7月26日给行内个贷团队下发通知,要求自2013年7月29日起上报审查的个贷业务必须逐笔配比服务收入,服务收入除满足执行利率与定价利率之间利差50%左右标准外,原则上还要不低于贷款额的2%。此外,该行个人信贷业务中的《情况说明》,明确写明借款人同意缴纳汇款套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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