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长令计划,7月4日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三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中纪委5日凌晨发文分析令计划案,提到不公开审理案件原因,以及令获减刑或假释的可能性。
中纪委监察部微信公众号“学思浅语”刊文指出,由于令计划案涉及国家机密,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条,但凡关于国家机密或者个人私隐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案件,法庭亦应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原因。

令计划有可能减刑假释(图源:网络)
对于令计划是否可能获减刑或假释,文章指,按照相关法规,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最多可以减至13年有期徒刑。不过,由于令计划属于“三类罪犯”(防止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之一,减刑后仍至少要服刑17年。
在假释方面,文章指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因为涉密,官方公布的消息有限,但可以知悉,令计划并未如当年的薄熙来那样激烈反驳,而是驯从地接受了判决结果,并在最后陈述中留下一句五味杂陈的话——今天的庭审对我来说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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