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纠纷出最新裁定,灿星败诉被判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灿星表示尊重法院决定,并将于近期公布全新的节目名称。

《中国好声音》面临改名(图源:@中国好声音)
法院裁定:结果不变,但名称之争未终结
北京时间7月4日晚,《中国好声音》诉前行为保全裁定复议结果公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该院此前于6月20日就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诉前保全做出的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of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裁定同时认为,“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称权益的最终归属确定属于后续侵权诉讼中实体审理的内容;浙江唐德公司是否确实拥有“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权益,属于后续实体审查内容。
灿星表示尊重法院决定,并将于近期公布全新的节目名称。灿星方面表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此次裁决仅针对唐德申请的诉前保全令,暂时灿星制作不能以《中国好声音》为名制作节目,但该中文节目名称属于哪一方目前并无定论,灿星制作未来与唐德必然会通过司法诉讼的途径确定其最终归属。
灿星坚持称“中国好声音”是浙江卫视原创
据陆媒《新京报》报道,在灿星制作总裁田明看来,《中国好声音》这五个字完全是中国人的,是由浙江卫视发明并拥有的节目名称,是具有巨额价值的国有无形资产:“我们尊重Talpa关于‘The Voice of……’的知识产权,但不能忽略的是,《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和商誉,是由浙江卫视创造的。”
田明认为,观众们收看的主要内容来自于中国创作,节目讲述中国故事、中国文化、传递了中国梦,节目核心是它的价值观,根本不是一个转椅可以替代。“外国人怎么能拥有一个咱们中国电视节目的中文名称?国家明文规定,外资不得进入广播电视的内容制作领域,所以没有一档中国节目是外资拥有的,就更不可能有一档中国节目的中文节目名称被外资拥有,这是一个常识。而且The Voice of China它的直译就是《中国之声》,所以《中国好声音》完全是浙江卫视原创的。”
田明还表示灿星引进模式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我们以后不会再买版权”。也就是说,灿星将不再与模式公司合作、不再购买任何节目模式。以后只做100%的原创节目,而且必须拥有100%的自主知识产权。
灿星动向:新名称将公布,节目照旧播出
据陆媒《现代快报报道》就法院的裁决,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后获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此次裁决仅针对唐德申请的诉前保全令,暂时灿星制作不能以《中国好声音》为名制作节目,但该中文节目名称属于谁目前并无定论。灿星制作与唐德影视接下来必然会通过司法诉讼的途径确定《中国好声音》的最终归属,而这并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见分晓的。
灿星宣传总监、副总裁陆伟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早在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判决出炉时,灿星就已把正在制作的《2016中国好声音》更名为了《2016好声音》,但并非最终确定的名字。而灿星相关人士则表示,公司会尊重法院决定,并将于近期公布全新的节目名称。而节目也会如期正常播出,不会受到版权纠纷的影响。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