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乌坎村委会主任林祖恋被警方带走数周后,执法机关为他指定了律师,但林祖恋的家属不服,认为林案不在“法律援助”范围内。
6月17日,广东汕尾市乌坎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林祖恋被警方以涉嫌受贿罪带走。6月20日,汕尾人民检察院作出通报,并播放了林祖恋供认收受贿赂的视频。
据了解该案的刘晓原律师称,林祖恋的家属为其聘请了律师,但遭到警方的拒绝。
7月6日,林祖恋妻子杨珍在网上发表声明,指汕尾人民政府为林祖恋聘请了律师,但林祖恋涉案并不在“法律援助”条款的权限之内。
林妻认为“完全有经济能力为其聘请律师,因而不需劳烦政府耗费为林祖恋聘请律师。”林妻强调,“当局指派的2位律师的任何意见或辩护,林祖恋本人或其近亲属均不予认可。”

林祖恋因涉嫌贪污被警方羁押
刘晓原向德国之声表示,法律援助一条在刑事法方面只适用于那些经济条件特别差、没有聘请律师经济能力的人;再者就是死刑案件,如果当事者或家属不聘请律师,办案机关便要指定律师。而林祖恋的案子显然不属于法律援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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