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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法律被斥不人性 争取自动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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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叶国谦称,港府应继续争取香港和内地自动通报机制,毋须由港人主动询问,若有港人被扣留就立即上报中央,其后联络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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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称两地检讨通报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果(图源:新华社)

据7月7日报道,港府5名官员7月5日于北京与公安部会晤商讨两地通报机制,特首梁振英6日公布取得“阶段性成果”,包括将通报时限设定为少于14日、通报范围争取涵盖所有执法机关等。

叶国谦7月7日早在DBC电台节目称,应继续争取自动通报,毋须由港人主动询问,若有港人被扣留就立即上报中央,其后联络港府。他指会继续跟进两地检讨通报机制事宜,例如港府在推动内地法律合理化上有什么角色。他指出,即使内地市民被捕,亲人都不能接触疑犯,这并不合理及不人道,认为有需要改变。

叶国谦称,不能以港人的法律观点及认知看内地法律,因两地法律有差距,如香港警方必须在48小时提出起诉,否则要释放疑犯,但内地却可以月计甚至年计拘留疑犯,港人虽不能接受,但要承认两地法律体制不同,在内地只能跟随当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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