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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前总编赵新尉涉受贿被判7年 罚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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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前总编辑赵新尉,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192万人民币,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裁决,判赵新尉受贿罪成,入狱7年,并罚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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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新尉去年因妄议中央决策、严重违反政治违纪而被双开。

现年59岁、兼任新疆日报党委书记及副社长的赵新尉,去年已因涉受贿被刑事拘留。

报道说,经调查,赵新尉于2005年至去年间,先后利用担任喀什地区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及新疆日报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及收取贿赂共约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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