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绥宁县一农民因自制爆竹而被重判10年徒刑,引发热议。有评论质疑,中共当局的脆弱程度已经、难以承受一个炮仗的存在。

湖南省邵阳村民因自制炮仗,被判十年重刑
湖南某法院近日对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十年。
该消息指:钟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配制烟火药用于非法生产爆竹。在非法生产爆竹过程中,钟某将硫磺、银粉、高氯酸钾、珍珠粉按比例混合配制成烟火药,再将配制好的烟火药装入空纸筒,插入引线后用固引剂封口制成爆竹“大炮”成品。法院审理后认为:钟某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爆炸物,且数量已达到“烟火药三千克”的五倍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曾经代理过非法制造爆炸物案的律师崔金平告诉本台,中国法律对制造爆炸物品处罚极严:
“判这么重可能不仅仅是因为他制造炮仗,按照大陆的法律,制造、销售、运输爆炸物判刑是很重的。新闻报道里面认为,他是制造炮仗。但是他可能涉嫌制造爆炸物品,所以他处于十年徒刑。我觉得,爆炸物品的量达到了一定的标准。我也处理过参与过这制造爆炸物品的案子,本来就判得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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