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学/在“512”汶川大地震中,什邡市汉旺镇企业职工刘德云被埋在废墟下。不知道过了多久,对生还已经失望的他,用尚能活动的有手掏出圆珠笔,在左手腕上写下了“我欠王老大3000元”的遗嘱。5月16日下午6时半,离地震发生整整100个小时,已近昏迷的刘德云终于被救援官兵救了出来。(见2008年5月21日《重庆晚报》)一位普通的职工,在面临死亡的情况下,仍然不忘偿还债务,这种诚实守信的精神实在令人感动,也应该让那些赖账者汗颜。
近年来,在经济交往中,一些基层政府和企业欠债不还的不在少数。这其中,无疑有部分确属无偿还能力,而相当一部分属于有钱不还,恶意赖账。这里不妨仅举两例。1996年,云南省建水县李浩寨乡李浩寨村村民李良喜,投资20多万元为村里修了3条进村的道路。但时至今日,13万余元工程款已被拖欠了12年。近日,村领导答应还款,但一年只能还1000元,也就是说,要等130年才能还清。(见2008年5月11日彩龙中国网)云南瑞坤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一房二卖,一女二嫁”骗了不少购房者,买主到法院打赢了官司,要求退款,但该公司却耍赖不退钱。4月25日上午,昆明市五华法院执行人员到公司当即处罚款12万元,并决定拘留老总苏某15天。当天下午,公司一员工便拿着100多万元支票到法院履行了债务。(见2008年4月26日《春城晚报》)
从古至今,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普通职工刘德云在面临死亡威胁的情况下仍然不忘偿还债务,就在于他深谙这个基本道理,把诚实守信作为立身做人的信条,始终坚守道德底线。反观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基层组织和企业,却仰仗手中有权或财大气粗,把欠债还钱不当一回事,这与刘德云比起来,实在令人难以恭维。他们这样做的结果,显然会使自身的形象大打折扣。作为企业来说,则有损于自身的利益。不讲信用,谁还愿意跟你打交道?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也事关经济的健康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讲,不仅需要刘德云这样的普通公民要诚实守信,政府和企业更显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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