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国家信访局日前推出新的信访办理办法,规定可简易办理的事项须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须作出处理回复,以缩短处理投诉时间。但有访民认为,新办法无新意,不能解决问题。

图片:被关北京马家楼的访民.等待遣返。(唐荆陵提供)
中国国务院国家信访局日前推出《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以解决信访过程中程序繁琐、时效慢等问题。试行办法要求,行政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案件转送过程涉及的各中间层级单位应依次在收到信访案件当天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不过,新办法还规定,涉及多个责任主体或集体联名投诉的重大、复杂、疑难等信访事项不适用本办法。
对此,一名要求匿名的在京访民接受本台采访时称,访民的现状是基层捣糨糊,地方不理睬,中央视越级上访不受理。新规定其实并没什么新意,并不看好这一办法的出台,认为治标不治本:
访民和政府之间的矛盾在基层一直不断在激化这种矛盾,没有任何改善。我们有做过探讨,认为应该可以接受,也不希望在基层一直是拖拉的解决问题,出发点还是好的。但是我没有办法体会,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实现,很多上面的政策都非常好,不断地有一些利民的政策,但是从以往的状况来讲,都没有能够落实下来,对的对这个文件,我们也没有抱太大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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