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12日),香港国际机场发生了一起“炸弹惊魂”:一名男子声称行李箱内装有炸弹,引起了一阵恐慌。

香港国际机场易受恶劣天气影响(图源:Reuters/VCG)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香港国际机场12日发生“炸弹”惊魂。
一名67岁男子乘搭CX410国泰航空客机,准备由香港前往韩国首尔,他疑因航班延误,与机组人员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该男子情绪激动,为了“打败”机组人员,便谎称行李会发生爆炸。
警方到场经检查后,证实未有发现炸弹,遂以涉嫌“炸弹吓诈”拘捕该名男乘客,他目前正被扣查。
据了解,香港警方或律政司检控时,会考虑事件的影响性及严重性,包括是否人多密集的公众场所,以便决定以简易治罪还是公诉检控。“炸弹吓诈行为”属《公安条例》第二十八条,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5万港币(1港币约合0.129美元)及监禁三年,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15万港币及监禁五年。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