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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官员戴罪贪腐:受贿被判缓刑,考验期贪污4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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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5万被判缓刑后却未被开除公职,只是从主任降职为副主任,缓刑考验期变本加厉贪污征地款,被控鲸吞4300多万元。昨日上午,原从化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梁伟强被控贪污罪、行贿罪在广州市中院第三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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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伟强在被告席上。

缓刑镇干部“戴罪贪腐”

昨日上午,47岁的梁伟强第三次进入广州中院的刑事审判法庭。案发前,他是从化市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检方指控梁伟强贪污征地款4300多万元,还向鳌头镇镇长、副镇长行贿现金及股权共计100多万元。

实际上,梁伟强早在2008年就曾经因为征地受贿一事,被从鳌头镇经发办主任降职为副主任,但却继续主管全面工作。后来梁伟强被白云区法院判刑2年,缓刑3年。缓刑期间,他变本加厉套取了更多款项。最终,又因征地“栽”了。

2014年3月25日,梁伟强因涉嫌贪污罪、行贿罪被刑事拘留。梁伟强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所犯罪行。检方认定梁伟强具有自首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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