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发布消息称:经审查决定,依法分别对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最高能处以无期徒刑。中国司法部的网站上列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首要分子,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那些试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人。
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7月10日起,北京当局公安部下令所属各级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并抓捕逾80位维权律师及人士,其中位于北京的锋锐律师事务所是成为一个摧毁的重点目标,有多人遭到抓捕。
根据中共党媒《人民日报》当时报道,当局警方声称,多名维权律师曾在此所工作并“涉嫌炒作40余起事件”,指目的是“煽动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并从中获取不当利益”,目前该律师事务所被查,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当局说,周世锋等人涉及其他违法犯罪也在进一步侦办中。
《人民日报》评论此事称锋锐律师事务所“唯利是图”,最后“自取灭亡”。该事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很大,公安部通告称任何践踏法律,践踏社会公序良俗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抓捕相关人员是“民心所向,大快人心”。
具有中共官方性质的《环球时报》评论此事称,将这些律师称为“死磕派”。这种精神本身包含有积极意义,但是涉案律师误导了公众的看法,制造了舆论事件,煽动不明真相者对政府的不满,最后必然走向不归路。《环球时报》希望其他律师吸取教训。西方媒体报道此事时认为某些维权律师“失联”和“失踪”,《环球时报》认为“失踪”事实上已经成为用于抹黑中国司法的“专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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