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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授解画选管会确认书 条文玄机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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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管理委员会在7月14日,即立法会选举接受提名前两天,突然要求所有参选人在提交表格的同时,须同时签署一份确认表格,表明参选人会拥护《基本法》,并特别会拥护是第1,12及159条条例。法律学者陈弘毅认为,有关安排是针对提倡港独的参选人,并要他们明白及确认表格上有关拥护《基本法》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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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教授称选管会确认书针对港独人士(图源:新华社)

报名表已写明拥护《基本法》

香港大学法律系教授陈弘毅指出,根据《立法会条例》第40条,早已列明在参选表格上附有条文,写明参选人要拥护《基本法》及保证效忠香港,而最近选委会要求参选人签下的确认书,就是要他们确认,知悉表格上载有相关条款。

陈教授认为,虽然这份文件,不一定有明确的法律效力,但选举主任可以按参选人提交的文件,裁定提名是否有效。

陈同意,即使参选人没有签下声明,也不代表失去参选资格,但他指出,即使选择不签署确认书,拥护《基本法》的条款已在报名表格上。无论你是否签下确认书,也表示你同意遵守拥护《基本法》的相关条款。

纵签确认书亦可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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