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吴业夫的案件发生在2002年底,当时的全国优秀法院北京市海淀法院作出了离奇的判决,判决我没有主体资格,一场简单的民事案件,竟然打了13年。当我走完了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申请检察院抗诉等所有的法律程序后,我依然是一个完败方。
我的案件当年就引起不少法学家和正义之士的关注和围观,其中不少人替我呼吁,文章《全国优秀法院糊涂裁判,吴业夫寻求公正何其难???》就可见一斑。
多年来,我也成为访民一分子,因为是军转人员,又是北京人,我比全国千万访民要幸运多了。13年来,由于不停地向北京高法信访接待站反映情况,不停地发文通知北京相关部门。终于感动了某些领导。2011年至2015年,我的案件经北京三级法院汇审终于被纠正了,我从一个无主体资格的原告赢得了官司,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我108万经济损失。
一个全国优秀法院为什么也存在冤假错案?为何又自己耳光平反冤案?缘由是我的案件是经当时的政法领导亲自干预的结果,现在这些领导退的退,进去的进去了,外部的干预已减少,加上我是一个较真的人,故北京各级法院无可奈何地重审判决平反。
按常规,这次我应该兴高采烈地感谢法院司法公正,能在十三年后平反冤案,然后歌功颂德一番才对。然而,我高兴的太早了(其实我根本高兴不起来),殊不知,我的困境依然还在后面。
迟来十三年的公正判决,众所周知的原因,法院执行不力让我至今分文未得,我不得不进行代位诉讼,以此促使法院及早了结此案。但是,我又遇见了瓶径,法院依然在拖,我诉讼五个月之久,法官以案件多为由一直不安排何时开庭。
故此,我不得不说:在北京法院申冤为何比登天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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