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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关注香港学生领袖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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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3位学生领袖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涉及前年占中前夕冲入政府总部﹐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引起国际人权组织和媒体的批评和评论。国际特赦组织认为,裁决对香港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方面造成冲击。而参选今届立法会选擧的罗冠聪表明﹐不会退选。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以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2014年9月26日占领运动展开前夕,冲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罗冠聪周四被法院裁定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成,黄之锋和周永康非法集会罪成,案件押后至下月15日判刑,三人获准保释候判。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随即发表声明指出,此次起诉依据香港公安条例,然而其模糊的条款已经不断遭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批评,未能完全达到国际人权法和标准对于和平集会权利保障的规范。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总干事区美宝认为:“当局以这些模棱两可的罪名(参与非法集会及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起诉学生领袖,可能是当局涉及政治目的的“秋后算帐”。”

区美宝表示:“政府必须停止利用模糊法律试图恫吓人们行使他们的和平集会权利。旨在噤声和平抗议参与者的起诉应该立即撤销。”

已报名参与9月立法会选举的罗冠聪周五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他会等待下月15日判刑后,才决定是否上诉,目前仍然会继续竞选工作,未有考虑退选。他又重申,今次的起诉是政治检控。

他说﹕当然整个检控都是政治检控,其实粱振英政府将政治问题交给法庭去处理,整个事情是一政治事件,因为香港政治权利被剥夺而有一个示威和集会,所以交给法庭去解决这政治事件,本身就是一个政治检控。

根据立法会条例,任何获提名人,在选举前5年内,因任何刑事罪行被判入狱超过三个月就不能参选。但罗冠聪相信,他没有犯罪记录,应该不会被判刑超过三个月。

香港民权观察成员沈伟男也指出,现今的政治环境,政府用公安条例惩处组织运动人士非常普遍。他认为,长远来说,政府应以正面的方式解决政治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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